前言 作者聲明
我從01年開始寫小說,02年開始寫小狼,這期間大大小小,花花綠綠的雜誌,或者書,不請自用的情況時有發生,開始有人說,這你應該高興,證明了你的小說有人愛看。
可我從來沒有高興過,我還沒到把自己看成作家的程度,我只是作爲一個寫手,要求版權。所以,除了經我本人授權的,名正言順的實體書,我不喜歡別人把我的小說,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於任何商業用途。在小狼還是到處遊走於各個網站,沒有跟任何簽約的時候,大家如果向我要求轉載,我都是這樣說明的:除了必須署名,必須保證,不把我的小說用於任何盈利活動。
在我看來,這是一個作者,對所有視爲朋友的讀者唯一的,也是最基本道德要求。
另一件事,本來以爲無需對朋友們說,但是某種原因,讓我覺得還是有必要聲明一下。
我也知道大多數的朋友,只不過是出於單純的喜好去轉載,或者整理小狼。這方面,我是很感動的。但是希望大家理解一件事,這些故事,都是我的心血,我在寫著它們的時候,投入了自己的感情,而且很仔細的做到了:絕對原創,我可以抱著故事裡沒有任何主觀模仿,或者與模仿他人作品的嫌疑,這是我認可自己作品的基本條件,而且,我可以賭上自己的自尊。所以,我很想跟大家說明一件事,那就是請不要改動我的小說!任何一行,任何一段,或者將主角換了名字,寫篇類似的作品,用於投稿,這種行爲是我不能容忍的,作爲作者,我把這種行爲視同侮辱。請大家理解我的心情,不要做這種事,試想一下,你有一天看見自己精心寫出來的作品被改的面目全非,主角的名字換了,文筆也換了,但卻是相同的情節和一樣的結構,你會怎麼想?在我看來,真覺得自己的努力是白費的,無論多麼傾注心血,也無力阻止勞動成果被偷走。不管何種理由,結局是一樣的,我很心寒。
所以,我抱著這樣的心情寫下這段話,希望你們能夠理解我,尊重我,也尊重你們自己。《小狼》是我很寶貴的作品,也可能,是你們很寶貴的回憶,不要破壞我的寫作熱情,也不要降低了自己的道德標準。
還是那句話,希望大家理解我。
於200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