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協助警方辦案, 我和亞伯特去警署領了一筆不菲的獎金。
剛從警署離開,亞伯特就提議要去買一家店鋪,說這樣既省的我們去出賣體力, 而且也能有個安穩的住處。不過商業街的店鋪租價都很貴, 況且菲斯城掌握了交通命脈, 四通八達, 每一個地點都比其他城市的地點要貴。
不過神通廣大的亞伯特找到了同樣神通廣大的詹姆斯?楊。
楊恰巧有認識的朋友要賣掉商業街的鋪子, 於是依靠他的關係,我們用很便宜的價格租到了一家寵物店——很熟悉的寵物店。看到店長那張白胖的臉,我纔想起曾經在這裡賺到過六個銅幣, 後來又用那六個銅幣做了一頓“灰塵拌蔬菜”。
那天還和亞伯特吵了一架,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天。
之前一直沒有仔細看, 其實這家店很不錯。
華麗的歐式風格, 乳白色的店面, 金色的裝飾。一張鏤花圓桌,四把樣式小椅放在角落, 插著雛菊的竹製花瓶擺在中央,那裡是客人休息和挑選寵物的地方,另一個角落類似於吧檯,店主會坐在後面。
門口掛著風鈴,一有客人, 就會叮噹響。
店面的後面連著一間小院, 雖然不大, 卻簡約安逸。
“發什麼呆?來客人了。”
正擺籠子的亞伯特對我低聲說, 我回神, 趕快上前招呼,“歡迎光臨。”扯出自認爲最和煦的微笑, 卻不知在我微笑時,亞伯特險些將手上的籠子扔到地上——他慌忙地穩住手上的籠子,表情有些怔忡。
客人是個很年輕的女人,穿著美麗的碎花洋裝。
收起手中的太陽傘,她點了點脣:“我先隨便看看。”目光掃了一圈,最終停在角落的一個小東西身上:“咦,它怎麼沒在籠子裡?好漂亮的塞巴熊,眼睛居然是金色的……多少錢?”小東西一見她靠近,尾巴噌的豎起來,用鼻子頂頂她。
我有些猶豫:“這……”
亞伯特突然發話:“對不起,那隻不賣。”
女人扁嘴,依依不捨的摸了摸小東西的毛:“爲什麼啊?擺在這裡不就是商品麼?”女人索性將小東西攬進懷裡,用臉頰蹭了蹭它,“我看上它了,多少錢我都付……十個銀幣如何?我看它也就值五、六個銀幣。”
亞伯特擺好籠子,擦了擦手才走過來:“對不起。”
伸手抱過女人懷中的小東西,一直面無表情的臉上突然揚起一抹笑容:“這一隻是我的寵物。”轉身笑容就消失,他將小東西放回到角落,重重的拍了它的頭,然後環著胸坐下,慢條斯理的喝紅茶。
女人有些不滿,美目瞠起。
看到他的無禮,我連忙上前賠笑:“很抱歉女士,不過我們這裡還有其它品種的塞巴熊,我可以爲您介紹一下……”
女人打斷我:“不,我就要那隻。”
亞伯特翻開桌上的雜誌,沒有理會。
我尷尬的站在中間,不禁埋怨的瞪了亞伯特一眼。
女人一咬脣:“二十個銀幣!我用二十個銀幣來買它!”
亞伯特終於放下雜誌,女人有些得意的微笑:“哼,你要的不過就是錢。”
“女士,如果您的錢很富裕,就請看一下我們店的高等靈獸。”
亞伯特站起身,站到靈獸的籠子前,目光一閃,淡淡的微笑:“二十個銀幣,應該可以買一隻最差的了。”
雖然這女人傲慢的態度令人不滿。
不過這畢竟是客人,亞伯特說的未免冷硬了些。
女人被羞辱一般漲紅了臉,哼了口氣,狠狠的剜了亞伯特一眼,離開了。
門被重重的關上。
風鈴響的聲音大了些。
我呼出一口氣:“你幹嘛這麼尖銳?”
亞伯特抿了口紅茶,單手端著雜誌看:“我一直都這樣。”停頓了片刻,他緩緩的翻了一頁雜誌,漫不經心的說:“小東西是我們養的,誰也買不走。”
我揉了揉頭髮,有些無奈。
剛買下這店一天,亞伯特就執意要了這隻塞巴熊。
很普通的品種,只是眼睛的顏色好看些,是跟我一樣的金瞳。沒什麼靈力,甚至還有些蠢,不知道護主,也不認生,誰摸它它就往誰身上蹭,我懷疑它可能到現在都不知道自己的主人究竟是誰。
因爲懶得取名,所以我們直接叫它小東西。
小東西縮在角落嗷嗚嗷嗚的叫,我心一軟,上前抱起了它。兔子一樣長長的耳朵耷拉下來,蓋住了小金眼睛。摸了摸它額心那簇紅顏色的毛,我問:“剛剛打它幹嘛,本來就蠢,打完更蠢了。”聽我說它蠢,它似乎認爲是誇獎,親暱的往我懷裡蹭,我失笑:“蠢東西。”
“它根本不知道自己主人是誰,陌生人都蹭,該打。”
亞伯特看了眼小東西,小東西一炸毛,又往我懷裡鑽了幾分。我摸了摸它留在外面的小屁股:“說起那個女人,居然出了二十個銀幣。”斜他一眼,“這是幾天來第一個肯出價錢的客人,你居然把她氣走了。”
亞伯特擡眸:“你要賣了它?”
我扁嘴:“這麼高的價格,說不動心是騙人。”
亞伯特突然把雜誌拍在桌上:“你怎麼可以想賣了它?”眸子裡冷光一閃。
小東西被他的大動作嚇的一哆嗦,我莫名其妙的看他:“怎麼又抽風?我又沒說要真賣了它!”將小東西放下,我轉身走到通往小院的門前,“我去準備午飯。”
亞伯特的臭脾氣又犯了,知道再說下去肯定又要吵架,於是我選擇躲開。
將亞伯特的臭臉隔絕在門口,我並沒有看到他瞬間黯淡下去的臉。
看著我離開,他合上雜誌,懊惱的抓了抓自己的頭髮,伸手撈起蹭過來的小東西,修長的指給它順了順毛,輕聲呢喃:“該死,他怎麼可以想把你賣掉呢?”
他最近變得越來越患得患失,明知道臭脾氣只會把他嚇走,可還是控制不住。
煩躁的擡手撐著下巴,指尖搓了搓自己的脣——去道歉麼,去道歉吧?爲什麼總要挑在吃飯前惹他不高興?一會兒爲了哄他又要多吃些那難吃到死的午飯。沉吟一聲,亞伯特放小東西放下,它嗷嗚一聲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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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矩,單日子我來做飯,雙日子他來做。
今天輪到了我,於是我不可避免的將一大堆蔬菜扔到了鍋裡煮,與上次不同的是,我知道要加些主食來搭配,於是我們的午飯變成了煮蔬菜加乾麪包。給小東西撥出一小碟,它很不給面子的什麼都沒吃。
我抽走小碟子,索性什麼都不給它吃。
小東西倒是鬆了口氣的表情。我心裡一悶,轉而將本來撥給小東西吃的東西都倒進了亞伯特的碗裡——不是疼它疼到捨不得賣麼?那你們有飯同食好了。
中午沒什麼客人,爲了方便看店,我將午飯擺到了店裡的小桌上。
桌對面的亞伯停了停,面無表情的叉了一口菜吃。腮幫微微鼓起,因爲咀嚼,所以耳朵幅度很小的動了起來。察覺到我的目光,他停下咀嚼看過來,我倏的別過頭,往嘴裡塞了口麪包。
“以後的飯都由我來做。”
亞伯特繼續開始嚼,小叉子在那雙大手下顯得更加袖珍:“你負責看店就好。”
我沒好氣的說:“怎麼,嫌我手藝不好麼?”
亞伯特訥訥的說:“不是……我脾氣不好,不適合應付客人。”
我又咬了口麪包,大力的咀嚼著——這人就是這樣,每次挑釁之後,又要擺出一副很無辜的樣子,讓人有火沒出發。“嘶”一個不留神,我用力的咬了下自己的舌頭,血腥味溢出來,我皺緊了眉頭。
亞伯特擡頭:“怎麼了?”
我擺擺手:“沒什麼。”我起身走回廚房,擰開水龍頭,低下頭去伸出舌頭,讓冰冷的水劃過舌頭,帶去那股血腥的味道。自從離開了艾利蘭斯,我就很討厭血的味道,一點都沾不得。
身後傳來腳步聲。
我斜了下眼睛,口齒不清的說:“我只是咬了舌頭。”
亞伯特走過來關上水龍頭:“生水不乾淨,會感染的。”
我擰眉,還沒來記得收回的舌頭,被他捏住。瞪大了眼睛,我擡手想拍開他的手,他快我一步攔下我的手,湊過來盯著我的舌頭看。一直被他這樣拽著,我沒法說話,還很想流口水,於是我開始掙扎。
“混蛋,放手!”我含含糊糊的說。
“別亂動。”亞伯特擡眸警告的看我一眼。
“你……”深深吸了一口氣,主要是爲了吸回去要留下的口水。
“爲了避免感染,我幫你擦乾。”說著,他從懷裡掏出了紙巾。
咬舌頭了而已!
誰會用紙巾去擦它啊!
我擡腳踹他,可他有法力,我再大的力氣也踹不動他。趕忙了口氣,不讓口水流下去。估計也阻止不了他,我索性放棄掙扎,伸長的舌頭晾在外面已經有些麻木,紙巾一抹,有點異樣的感覺。
他的手指很冷。
冰涼的溫度透過紙巾傳過來。
不知道是不是麻木了的關係,我竟然感覺不到紙巾,好像他在直接摸我的舌頭。
想到這兒,不禁眉腳抽搐——真是噁心。
亞伯特盯著我的脣,輕輕的抹了抹我的舌頭,然後將紙巾團成一團扔掉。
收回舌頭,感覺塌都不是自己的了,說話也不清楚。亞伯特看了眼我的脣,擡手抹了抹我的脣瓣:“有口水。”
我一愣,他卻是一笑。
然後像是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回去吃飯了。
舌頭木的厲害,我想罵都罵不清楚——混爛,裡這混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