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在美國康乃耳大學農學院讀書時的主要科目是英語、植物學、德語、拉丁文、生物學、氣象學、化學、種果學、地質學、《圣經》課等。
有趣的是,胡適學得最好的科目竟然是化學、生物學、植物學等“理科”科目。這些似乎與他日后成為中國新文化運動的著名領袖、文學家、史學家、哲學家、思想家、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關系不大,甚至南轅北轍。
實際上,當年胡適的確曾經為自己在化學、生物學、植物學等“理科”科目方面的成績欣喜萬分,躊躇滿志。
“化學試卷竟得百分。”“此次大考,生物學得九十五分,植物學得八十三分,殊滿意矣。”胡適的英語也學得頗好,“英文試卷得九十一分,頗自喜也。”
不僅如此,胡適已經能夠用英語演講。這記載于1911年2月18日的日記里:“夜有學生會,余適值日,須演說,即以《虛字》為題。此余第一次以英文演說也。”
最令胡適頭疼的大概是德語科目,“德文新讀一書,甚苦多生字。”“連日讀德文甚忙。”“考德文,甚不滿意。”
除了應付這樣那樣的考試,還要參加學院例行的“農民周”的接待講解的任務,胡適學習任務及其繁重,但他仍擠出時間讀書寫作。
隨便翻一翻他的最初的留學日記,便可以看出他的學習內容是相當豐富而駁雜的,這正是胡適的求博的特色。
他讀左傳,讀《荷子》,讀柏拉圖、讀培根,讀司各脫、大仲馬、狄更斯的小說,讀莎士比亞的劇本《羅米歐與朱麗葉》、《馬克白斯》、《李耳王》、《享利四世》,讀古詩十九首,讀謝靈運、杜甫、王安石,讀彌爾頓、濟慈、歌德、海涅、華滋華斯。他研讀拉丁文、法文、德文,看德文、法文的文學作品。他讀達爾文的物種起源、讀世界藝術史。他一面認真寫植物、生物、土、氣象的讀書報告,一面翻譯農業科學小品文章,撰《康乃爾君傳》、《本校發達史》。
胡適在留美期間十分勤學苦讀,十分珍惜時間,他曾把本杰明富蘭克林的名言“你愛生命嗎?你若愛生命,就莫要浪費時間。因為時間是生命所由積成的原料”恭抄在日記扉頁上。
他曾有一則“利用光陰”的日記:“有人贈我莎士比名劇享利第五,全書三百八十余頁,用薄紙印之,故全書僅廣寸有半,厚不及半英度,取攜最便,因以置衣囊中,平日不讀之唯于周上及電車中讀之,約一月而讀畢,此亦利用廢棄光陰之法也。”這里可以看出他擠時間讀書的習慣,這個習慣胡適幾平其生未改易。
后來胡不歸著的(胡適之先生傳)中,說到胡適在北京家中的所里馬桶邊總“放著幾冊書、一札紙、一枝鉛”。
胡適的(一日一首詩》的書稿,就是他每日上所時選注一首詩的結集。胡適晚年津津樂道歐陽修的“三上”工夫,“馬上、枕上、廁上”的構思著作的本領,他自己的文字也很多正是在輪船上火車上、旅館中做出來的。
1921年3月北京大學的教授們為了索薪罷課,他就利用此段時間在家寫出了,后來可以說是紅學研究史上劃時代的紅樓夢考證。這當然是后話。
胡適彼時是官費生,衣食住用不愁。他看到當時美國大量的半工半讀的苦讀學生,十分感動,他曾在一則日記中說:“眼中最可敬愛之人,乃此邦之半工半讀之學生。其人皆好學不厭之,乃ー校之低柱,國之命脈。吾對之焉敢不生數愛之心而益自激勵乎?”
留美第一個寒假時,他曾在日記中記述:“平日已習于學,今假中一無所事,反覺心身無著落處,較之日日埋頭讀書尤難過也。”
美國大學在暑假時,往往開設有“夏課”,滿足部分學生刻苦求知的要求。
但當時的中國政府派來的官方監督,卻通令中國官費留學生不得參加校間“夏課”的學習,胡適感到大異:“以為聞所未聞,此真可笑之舉動,夫學生之不樂荒嬉而欲以暇時習夏課,政府正宜獎勵之,乃從面禁止之不亦駭人聽聞之甚者乎?”
胡適讀書的興趣廣博而寬泛,他在美國校園里接觸到的“西方學者興之博”,更今他為之敬服,忍不住發出“真吾人國者所不可不留意”的感嘆。
他接觸的老師教授,幾乎個個博學多才。如“電學工程師”高拉彼托夫,不僅為美國的著名電學技師,卻又最工音樂,能演奏多種樂器,為當地演奏名手。“計學教師”約翰生,懂埃及、希臘諸古文,又擅文學,曾著有一部頗為風行的小說。哲學教師狄菜精通意大利語。康大校內博及諸學的教師如歷史教師衰爾、古代語音教員須密則更使胡適仰服不已。
為此胡適深有感觸地說:“近人洛威爾之言曰:教育之目的在于使人知一物之物物,與夫物物之一物也。一物之物物者,專門也,精也物物之物者,普及也,博也。若終身守一物,雖有所成,臂之能行之書廚,無有生趣矣。今吾國學者多蹈此弊,其習工程者,機械之外,幾于一物不知,此大害也。吾屢以為言,然一二人之言安能收效,是在有心人之同力為之,庶可挽救此偏枯之弊耳。”
更令胡適沮喪甚而憤慨的是,“吾國學者”的更深刻的學術危機,“他們不少人不僅在學科上不能博通旁涉、而且對應該通曉的祖國歷史文化竟懵然無所知”。
當時中國留美學生界確實存在的普遍弊病。胡適在《非留學篇》中指責的“重實科輕文科”便是此弊病的一大表現。
“俄國學生,無不知托爾斯泰之全集,無不知屠格涅夫及杜思拖夫斯基者;吾國之學子,有幾人能道李杜之詩、左遷之史、柳歐蘇之文乎?可恥也!”
早在胡適選學農科時,他課余時就已經相當關心人文學科的諸多學術同題。1911年他就寫過《 羅米歐與朱麗葉》一劇的分析、論宋儒之功等學術心得的札記。后來他又研讀從《柏拉圖理想國》到近世西方各國的政治哲學和文學詩歌。他讀勃朗寧的詩,也研究他的樂觀主義,讀愛默生的札記,研究他的哲學思想與文學思想。他被英國詩人拜倫的愛國熱情與獻身精神鼓舞激起,翻譯了拜倫的《衰希脂歌》。他讀溫斯頓吉爾的探討宗教問題的著作,不忍釋手。他讀大限重信之(日本開國五十年史》,讀羅素(論戰爭)均深有悟得。
在文學方面,他翻譯了法國著名小說家都德的《最后一課》《易名》《割地》,發表于上海(大共和日報),(林之國》發表于甲寅)雜志。都德的小說是胡適最早譯成中文介紹給國人的,這一點他一直頗為得意。
他的一位朋友還從他那里索得譯稿,寄給了都德的遺孀。
在留美期間,他還翻譯了俄國作家泰來夏甫的《決斗)、英國作家吉百齡的《百愁門》、法國莫伯桑的《二漁夫》等優秀短篇小說,這實際上為他后來有計劃地翻譯介紹外國短篇小說。開了一個豐實的先端。
但是,胡適對農學院的課程實在沒有興趣。特別是一門“果樹學”的課程,每周有實習,要求每個學生每次將幾十個蘋果分類填表。例如莖的長短,果臍大小,果上棱角和圓形的特征,果皮的顏色,果肉的韌度,酸甜的嘗試,肥瘦的記錄……等等,項目分得很細。美國那時有四百多種蘋果,都要一一細分。中國學生對這許多蘋果不了解,填起表來便覺十分枯燥,令人頭痛。
一次,胡適在康奈爾大學附設的紐約州立農學院上實驗課,面對眼前30多個蘋果一籌莫展。美國學生對各種蘋果異常熟悉,談笑間就把蘋果分類做完,隨即挑選幾個中意的蘋果塞進口袋,揚長而去。他與其他幾名中國同學只得在實驗室埋頭苦干,終于一一分出類別。可就算這般加倍努力,考試成績還是差強人意。
在這些實驗之后,胡適開始反躬自省:自己這樣學農,是否已鑄成大錯呢?他對這些課程基本上沒有興趣,而他早年所學,也派不上絲毫用場,與他自信有天分有興趣的各方面,都背道而馳。雖說胡適記憶力非常好,考試前臨時抱佛腳也能應付考試,可幾天之后,就會把那400多種蘋果的分類忘得一干二凈。胡適意識到,勉強去學習,對自己來說實在是浪費,甚至愚蠢。
胡適留學美國那幾年,家中經濟異常困窘。幾個哥哥鬧著分了家。胡適的母親獨立撐持門戶,一切親戚慶吊往來,人情南北,負擔委實不輕,乃至靠抵當首飾過年,貧窘之狀可見一斑。由于美國的農學院可免學費,故胡適在選擇學農學專業很重要的方面是考慮到家境條件。這一則是可以節省出學費當生活花費,再則還可接濟自己在國內的家人。
如他自己所說:“那時進康大的原因有二:一是康大有當時最好的農學院,且不收學費,而每個月又可獲得八十元的津貼;我剛才說過,我家破了產,母親待養,那時我還沒結婚,一切從儉,所以可將部分的錢拿回養家。另一是我國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是農民,將來學會了科學的農業,也許可以有益于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