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人心之變,司法大改革!
朱允熥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政治是妥協的藝術。
今天的仇敵,明天可能成爲朋友。
同樣,今天的朋友,明天也可能會是敵人。
無非是利益不同,立場不同。
如果可以的話,他當然希望朝堂上所有的官員,都是自己的心腹。
對自己的命令絕對服從,並且忠心不二。
但事實上,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即使是他對朝堂上所有官員皆進行大清洗,再提撥自己的人馬,用不了多久,這些自己人也會分裂,也會變心。
李善長、胡惟庸曾經不都是老朱可以完全信任的心腹之人嗎?
可後來,一切便皆變了。
朝中勳貴武將,都是老朱一手帶出來的兵,與老朱有過命的交情。
但現在,他們是不是還真的對老朱忠心不二呢?
未必!
人總是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
反過來,敵人也一樣。
曾經敵對人,在投降之後,變成心腹的例子。
比比皆是。
比如說,尉遲敬德是兵敗後才投降李世民的,卻成了李世民最信任的將領。
再比如說,李靖得知李淵要造反的消息之後,便要去朝廷告發李淵,抓到要砍頭的時候,最後一刻才被李世民救了下來。
此後,他也成爲功勳赫赫的大唐名將。
至於朝堂上的派系之爭,權力之爭。
風往哪邊吹,人往哪邊倒的,就更不用說了。
魏徵也曾經是太子李建成的人,後來卻成了李世民貞觀之治下最重要的大臣之一。
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朱允熥對楊靖和周志清兩人,沒有太多的好感。
但也絕對稱不上視若仇敵。
與他們唯一的一次衝突,大約就是抓捕藍玉那天晚上,楊靖和周志清曾上門來要人。
那時他還不是太孫,且抓藍玉確實沒有先拿到聖旨。
兩人做那樣的選擇,並不奇怪。
後來隨著老朱下旨賜寶刀,兩人也迅速撤走。
雙方的矛盾,並未激化。
再往後,黃子澄去刑部審案,想利用自己主審官的名義,將王弼等勳貴武將先斬後奏,還是楊靖攔住了黃子澄。
說起來,那次楊靖算是主動幫了他的忙。
而這次事情已經查明,楊靖和周志清都被矇在鼓裡。
所有的事,都是袁泰做的。
朝廷官員們先入爲主,認爲三法司身爲黃子澄案的主審官,陷害自己的事,必定與他們脫不了關係。
尤其是楊靖還是刑部尚書,而黃子澄又是關在刑部的大牢裡面,那些人自然連帶著也恨起了楊靖。
但即使如此,滿朝官員查來查去,將兩人從出生到現在的事情,都查遍了,最後也沒有查出兩人什麼大問題。
都是自雞蛋裡挑骨頭的事情,只爲給他們安一個罪名。
所謂“欲加之罪”,莫過於此了。
朱允熥如果想借機立威,將三法司全部換上自己人。
那殺也就殺了。
政治從來就是血腥、殘酷無情的。
攔住自己掌權的人,都可殺。
這裡沒有對錯是非,只有立場不同。
他也不會心慈手軟。
但是,將刑部和大理寺抓到自己手中,一定要通過殺人,再提撥新人來實現嗎?
他手中有可用之人嗎?
誠如姚廣孝所言,經此一事,楊靖和周志清在朝中算是徹底被孤立了。
世間人情冷暖,在他們被下獄之後,從前的朋友,故人,乃至親戚都明哲保身,對他們避而遠之,不伸出援助之手,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若他們出獄,再官復原職,那時大家又會重新成爲“好友”,親戚還會接著上門巴結討好……
這種事情,在大明官場,並不罕見。
這個時代,貶職,起復重用,乃至再連升幾級,都挺多的。
也因此能見證到衆多人變色龍一般的面孔。
官員們都早就習以爲常了。
然而,楊靖和周志清這次的事情不一樣。
那些官員,曾經的故交好友,同窗……可不是對他們置之不理,不幫忙救人,而是羅織罪名,上奏朝廷,要置他們於死地,置他們全家於死地。
在官場上,到了這一地步,樑子就算結下來了,仇恨就徹底解不開了。
楊靖和周志清如果從獄中放出來,再被朝廷重新起用,將不得不做“孤臣”。
就算兩人願意和解,別人都不會相信他們兩人心中真的不恨自己。
楊靖和周志清,也只能死死抱住朱允熥這條大腿。
如此說來,倒確實是不錯的人選。
“好,那就將兩人開釋?!敝煸薀缀芸熳隽藳Q定。
楊士奇拱手道:“此事鬧得沸沸揚揚,朝廷還是需要對兩人做出適當的懲罰纔好交待。”
“我建議,將兩人削去官身,再令他們暫代原職?!?
“既可讓他們心存敬畏,也能使其爲太孫殿下所用?!?
朱允熥點頭道:“這個主意不錯,就這麼辦?!?
“不過,楊靖不用去暫代刑部尚書了,讓他去掌都察院。”
他深吸了一口氣,道:“我要對刑部進行大改,調整其職權,授刑部緝拿盜賊,抓捕罪犯之權。”
刑部受理全國刑事案件,掌刑名,主管刑罰及監獄等政令。
刑部也會對地方官員的執行進行監督,防止腐敗和權力濫用。
然而,一般而言,刑部並不直接去抓捕犯人。
這一職責是由地方府、州、縣各級衙門來完成的。
他們抓捕完成後,重要的犯人會移交刑部關押,由刑部審理,或者三法司聯合會審。
當然,也有例外。
諸如皇帝要抓某個官員,也可能直接令刑部抓人。
但這種實際上也只是簡單的收押,與緝拿盜賊,抓捕逃犯不可同日而語。
姚廣孝和楊士奇對望了一眼,似乎都有些錢詫異。
楊士奇道:“此前小王爺的稅務司在全國各地清剿匪寇,做得很是不錯,各地的盜寇山賊大大減少。殿下卻突然召小王爺回京,莫不是想讓他主管刑部,負責清匪一事?”
朱允熥輕輕點頭:“我確有此意?!?
雖然稅務司在清匪上面做得不錯。
但這畢竟不是稅務司的主業,讓稅務司一直做這些事,多少顯得有點不倫不類。
他給稅務司佈置一定數量的兵力,主要還是爲了對付那些抗稅不交的大戶。
這樣稅務司自己便可直接捉拿,不用麻煩別的衙門相助,以免誤事。
卻不是讓稅務司去專門剿匪的。
術業有專攻。
如果是城市裡的地痞、流氓,黑社會等,稅務司收拾他們還算名正言順。
因爲他們都沒有合法交稅。
但山賊盜匪……稅務司若真要整天去對付他們,那就是不務正業了。
說起來,山賊盜匪的事,亦是千年頑疾。
一直到新中國成立後,從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三年,花了整整四年時間剿匪,共計剿滅近三百萬匪寇,才讓山賊盜匪徹底退出歷史的舞臺。
剿匪三百萬,這在後世人的看來,多少有點不可思議。
其中固然有不少實際上敵軍的殘軍敗寇,潛藏下來成了土匪,但也足見匪寇的數量之多。
而湖南湘西的剿匪更是一直持續到了一九六五年。
老朱治下的大明,當然不可能有數百萬計的匪寇。
但若說山賊盜匪都清理乾淨了,那顯然也並非如此。
大明境內的小股山賊匪寇,仍然不少。
武俠小說的江湖當然是虛構的。
但現實裡的綠林強盜,卻是一直存在,綿延不絕。
無非是治世的時候會相對少一些。
亂世的時候,便如雨後春筍般都冒出來了。
再比如說,老朱下令嚴禁的白蓮教,到現在仍在各地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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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時不時發動造反。
只是每次都很快被鎮壓,沒有形成氣候。
歷史上,有明一代,這些勢力始終都沒有被徹底清除。
一直到永樂、天啓年間,他們仍然活躍。
從稅務司的剿匪的奏摺,及各地官府的態度來看,朱允熥覺得要徹底剷除大明的匪寇,不能依仗地方官府衙門。
因爲它們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地方保護主義色彩。
許多匪寇在地方官府衙門有非常複雜的關係,牽一髮而動全身。
即便是朝廷將當地主官撤職,調任新的官員前往,也仍然會受到制約,有心無力。
這種情況下,由朝廷中樞直接成立專門的機構,直接進行打擊,纔是最好的方法。
楊士奇沉聲問道:“大明疆域遼闊,若刑部要直接辦案,恐怕能管的事還是不多且不便,殿下對此有何規劃?”
對於新成立的部門,素來都是朱允熥做出規劃,楊士奇只需要負責具體執行。
在這方面,太孫殿下往往都有他完全想不到的好主意,令楊士奇每每驚歎不已。
大明各州、府、縣衙都有捕快衙役,但他們的職責,並沒有什麼不同。
“刑部不管一般的案子,只管大案要案?!?
“對於地方上報的重大案件,刑部可根據需要,進行提級管理,直接過問,這是其一?!?
“對於流串各地作案的強盜、匪寇,或白蓮教匪首,由刑部直接派人追捕,以免地方官府地域範圍限制,束手束腳。”
“刑部再自行派出人馬,對全國治安進行監察,對江湖上有名的綠林強盜,立案查辦。”
“其四,調撥兵馬,成立專門的緝盜司,清剿相對龐大的江湖勢力。以後如無必要,剿匪之事皆由刑部主管,地方官府衙門配合,軍方除非獲得請求批準,否則一律不準介入?!?
“其五,凡是兇犯逃出一省之地,以往地方官府只能發海捕文書,請求協助,效果不佳,這些事日後皆由刑部負責。”
“其六,對監獄進行改革。在全國範圍設置幾十座監獄,由刑部直屬。監獄內開墾農場,服苦役,流放,充軍之犯人,從此皆在這類監獄內服刑?!?
“其七,如今地方官府衙門的差役已經進行改革,皆爲領朝廷薪俸人員,日後大明所有縣皆設置縣尉,捕快併入縣尉麾下,由縣尉統一管轄。”
“縣尉對縣令負責,同時亦受都按察使司轄制,即爲雙重管理。都按察使司則受刑部轄制,以加強刑部的職權,方便行事?!?
“其八……”
“其九……”
……
朱允熥將自己心中的想法,一條條和盤托出。
主要是偵辦大案要案,跨省跨州的案件,其次是剿匪,以及管理下面的都按察使司,乃至縣尉。
其他還有,不準軍隊隨意介入地方的治安案件,包括緝盜剿匪。
沒錯,軍隊剿匪的戰力當然強,威懾力十足,但弊端也很大。
“匪過如梳,兵過如篦”,這句話可不是隨便說的,而是老百姓長期生活經驗的總結。
地方衙役行事,雖然兇悍,卻多少還有些顧忌。
大頭兵們可不管那麼多。
且不說搶劫之類的問題,他們抓人的準確性,就很值得懷疑。
軍隊剿匪可以不經審訊,直接砍頭。
但殺的是不是真正的盜匪,甚或是善良無辜的百姓,恐怕只有天知道。
反正每次朝廷派人去驗收人頭,總會發現不少小孩,老人,婦女的人頭。
但人家振振有詞,這些都是匪寇的家人。
雖然明知道那些匪寇不可能這麼多的家人……可這事又怎麼查得清呢?
最後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另一方面是,如果匪寇與軍隊將領認識,甚至有特殊關係,將領有意庇護匪寇,或相互勾結,狼狽爲奸,事情就更難辦了。
類似的例子,並非沒有。
故而,朱允熥乾脆讓軍隊徹底退出,不再插手任何剿匪之事。
當然,如果真遇到大股匪寇,刑部和地方官府衙門都對付不了,仍然可以請求軍隊出馬。
那種情況下,也無所謂殺錯不殺錯。
但平時日常的剿匪,就不勞軍隊的大駕了。
讓軍隊隨意介入地方日常管理,必定會造成混亂。
在此之前,各地駐軍是可以主動以剿匪的名義抓人乃至殺人的。
試想一下,軍隊可以隨便派兵出來,抓一個人,說對方是盜匪,也不審訊,當場斬殺!
老百姓豈有不怕之理?
有這樣的權力在手,又如何能不被濫用呢?
以後這項權力直接剝奪掉,軍隊只能老老實實呆在駐地,沒有刑部或地方官府衙門發公文請求,不得自行出來剿匪。
說白了,軍營外面就算有匪寇,那也不歸軍隊管,軍隊也無權力去管。
這纔是正常的。
畢竟,軍隊的作用不在於此。
但這個時代,這方面往往是模糊不清的。
由於通訊和交通條件的限制,朝廷要維持統治穩定,需要軍隊對地方的適時介入,才造成了這樣的問題。
朱允熥早就有心,要將這些全部理清楚。
沒有朝廷的命令,或是刑部,或是地方官府衙門正式公文請求。
軍營外面就算翻天了,軍隊也不能隨意介入。
設立大型監獄,則是另一項重大舉措。
在此之前,大明律中對犯人的懲罰措施,有充軍,流放等等。
隨著朱允熥的軍隊改革不斷推進,日後新軍將全面取代原來的軍隊。
士兵不再是奴隸一般的存在,而是待遇高,榮譽感強的好職業。
犯罪充軍自然也不復存在。
至於流放之類,最大的問題是,成本太高了!
派兩個衙役押管一名犯人,長途跋涉幾千裡……以這個時代的交通條件,這個成本,實際上高得可怕。
監獄就不一樣了。
讓犯人們進行勞動改造,這是能盈利的。
朱允熥將改革措施說完,又講了一遍這樣做的原因和作用。
楊士奇和姚廣孝皆不斷點頭。
太孫殿下果然深謀遠慮。
這些舉措,可不是一般人能想出來的。
不過,楊士奇心中還疑惑。
“如此一來,刑部的權力,是不是太大了一些?”
部門權力太大,缺少制約,本身又會產生新的問題。
朱允熥微微一笑:“所以,還有一項至關重要的改革,將刑部一分爲二?!?
“在刑部之外,另設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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