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竊之信
智者所恨莫過于機靈過頭。
——塞內加
18××年秋,一個涼風陣陣的傍晚。天剛黑之際,在巴黎圣熱爾曼區迪諾街33號四樓我朋友那間小小的書房里,我和我的朋友C.奧古斯特·迪潘一道,正在享受著雙重的愉悅,一邊沉思冥想,一邊吸著海泡石煙斗。至少有一個小時,我們保持著一種完全的沉默。當時在任何偶然看到這一幕的人的眼中,我倆說不定都顯得是全神貫注地沉浸在煙霧繚繞之中。可就我自己而論,我當時正在琢磨黃昏初臨之時我倆所談論的某些話題。我指的是莫格街事件以及瑪麗·羅熱謀殺案之不可思議。所以,當我們的房門被推開并走進我們的老熟人、巴黎警察局長G先生時,我認為那真是一種巧合。
我們對他表示了由衷的歡迎,因為此君雖說討厭,但也頗有趣,而且我們有好幾年沒見過他了。我倆一直坐在黑暗之中,此時迪潘起身想去點燈,可一聽G的來意便重新坐下。G說,他登門拜訪是要就某件已引起大量麻煩的公事向我們請教,更確切地說是想征求我朋友的意見。
“如果是件需要動腦筋的事,”迪潘忍住沒點燃燈芯,“那我們最好還是在黑暗中琢磨。”
“這又是你的一個怪念頭。”那位警察局長說。他習慣把凡是他理解不了的事都稱為“怪”,而且他就生活在一大堆“怪事”當中。
“非常正確。”迪潘一邊說一邊遞給客人一個煙斗,并推給他一把舒適的椅子。
“這次是什么難題?”我問,“我希望別又是什么謀殺案。”
“哦,不,不是那種事。其實這件事非常簡單,我相信我們自己能處理得夠好。不過,我認為迪潘會喜歡聽聽詳情,因為這事是那么古怪。”
“既簡單又古怪。”迪潘說。
“嘿,是的,可又不盡然。實際上我們都感到非常棘手,因為事情是那么簡單,而我們束手無策。”
“也許正是這事情的簡單使你們不知所措。”我的朋友說。
“你胡說八道些什么!”警察局長一邊應答一邊開懷大笑。
“也許這個秘密是公開的。”迪潘說。
“哦,天哪!誰聽說過這種高見?”
“有點兒不證自明。”
“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我們的客人樂不可支,縱聲大笑,“哎喲,迪潘,你早晚得把我笑死!”
“你要說的到底是什么事?”我問。
“嘿,我就告訴你們,”局長答道,隨之沉思著慢慢吐出長長的一口煙,并在他那把椅子上坐了下來。“我三言兩語就可以告訴你們,但在我開始之前,請允許我提醒你們,這是一件需要絕對保密的事,要是讓人知道我向誰透露了此事,我眼下這個位置很可能就保不住了。”
“講吧。”我說。
“要么別講。”迪潘道。
“這個,好吧,這消息是一名地位很高的要人親口告訴我的,王宮里一份絕頂重要的文件被人竊走。竊件人是誰已經知道,這一點確鑿無疑;他是在有人目睹的情況下竊走文件的。另外,那份文件還在他手里。”
“這何以得知?”迪潘問。
“這顯然是根據文件的性質推斷的,”警察局長回答,“文件一旦被竊賊轉手,立即會引起某些后果,也就是說,他要利用這個文件,而且他一定會計劃在最后利用這個文件,但是,并沒有出現這種情況。”
“請稍稍講明白一點兒。”我說。
“好吧,我可以斗膽說到這個程度,那份文件會使竊件人在某一方面獲得某種權力,而這種權力之大不可估量。”那位警察局長愛用外交辭令。
“我還是不大明白。”迪潘說。
“不大明白?好吧,倘若那份文件泄露給一位我們不便稱名道姓的第三者,那一個顯要人物的名譽就將受到懷疑,而這一事實使文件之持有者能擺布那位名譽岌岌可危的顯要人物。”
“但這種擺布,”我插話道,“大概得依賴于竊件人確信失者知道他就是竊賊。可誰敢——”
“這個竊賊就是D大臣,”G說,“他什么事都敢做,不管那是不是一個男子漢該做的事。他這次偷竊手段之巧妙不亞于其大膽。我們所說的那份文件——坦率地說是一封信——就是那位要人獨自在王宮里時收到的。她正在讀信,突然被另一位要人的出現所打斷,這個高貴的人物正是她最不想令其見到那封信的人。慌亂中她未能將信塞進抽屜,只好把已拆開的信放在了桌面上。不過朝上的一面是姓名、地址,因此信的內容并沒有暴露,從而沒引起那位高貴人物的注意。在這個節骨眼兒上,D大臣走了進來,他一下子就看到了桌上的信件,認出了寫信人的筆跡,覺察到了收信人的惶恐,并揣摩出了她的秘密。在按他通常方式匆匆辦完幾件公事之后,他取出一封與桌上信件有幾分相似的信,并將其拆開假裝讀了一陣,然后把它放在那封信旁邊。接著,他又就公務談了大約有十五分鐘。最后告辭之時,他從桌上取走了那封不屬于他的信。那信的合法所有人眼睜睜地看著他把信拿走,可當著那位就站在她身邊的第三者,她沒敢聲張此事。D大臣溜了,把他自己的那封信——一封無關緊要的信留在了桌上。”
“那么,”迪潘對我說,“這下正好有了你剛才所要求的那種實現擺布的先決條件——竊信人明白,失信人知道他就是竊賊。”
“是的,”警察局長答道,“而憑這種擺布所獲取的權力,幾個月來一直被用于政治上的圖謀,這件事已經到了一種非常危險的地步。失信的那位要人一天比一天清楚地認識到收回信的必要性。但是,這事當然不能公開進行。最后她被逼得走投無路,就把這事托付給我來處理。”
“除了你,”迪潘在一大團繚繞的煙霧中說,“我看再也找不到甚至想也想不到更精明能干的辦事人了。”
“你是在奉承我,”警察局長答道,“但說不定有人一直持有這種看法。”
“顯而易見,”我說,“正如你所言,那封信依然在D大臣手里,因為正是這種占有而不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用使他獲得了那份權力。信一旦另作他用,那份權力也就失去了。”
“的確如此,”G說道,“我著手此事也正是基于這種確信。我首先考慮的就是要徹底搜查那位大臣的宅邸。而在這點上,我主要的為難之處就在于搜查必須在不為主人所知的情況下進行。我事先就已經覺察,要是落下把柄讓他懷疑到我們的意圖,那將會招來危險。”
“可是,”我說,“你在這方面是真正的專家。巴黎警方以前也經常進行這類調查。”
“那倒也是,因此我沒有喪失信心,那位大臣的習性也給了我可乘之機。他常常整夜不在家,仆人也并不太多。他們睡覺的地方離主人的房間有一段距離,而且他們大多是那不勒斯人,很容易被灌醉。正如你們所知,我有能打開巴黎任何房間或任何櫥柜的鑰匙。三個月來,沒有一天晚上我不是親自參與對D家宅邸的搜查。這件事關系到我的名譽,而且,實不相瞞,那筆酬金數目很大,因此我一直沒放棄搜尋。直到最后,我終于相信這個竊賊的確比我機靈。我認為,我已經搜遍了那座宅邸里能藏匿那封信件的每一個角落。”
“但是,有沒有這種可能,”我委婉地啟發道,“盡管那封信也許在那位大臣手里,可他說不定會把信藏在別處,而不是自己家里?”
“這幾乎不可能,”迪潘說,“眼下宮中的特殊事態,尤其是已知有D卷入的那些陰謀的特殊事態,大概已使那封信的隨時可取成了與占有它幾乎同樣重要的一點。”
“它的隨時可取?”我問。
“也就是說,隨時可銷毀。”迪潘說。
“完全正確,”我說,“由此可見那封信顯然是在他家里。至于那位大臣隨身帶信,我們可以認為毫無可能。”
“完全不可能,”警察局長說,“他已經連遭兩次搶劫,仿佛是遇上了攔路強盜,他在我的親自監視下被嚴格地搜過身。”
“你本該省掉這份麻煩,”迪潘說,“我相信D完全不是個白癡。既然如此,他一定會料到這些攔路搶劫的事情。”
“他完全不是個白癡,”G說,“可他是一個詩人,我認為詩人和白癡也就只差那么一步。”
“言之有理,”迪潘若有所思地從他的海泡石煙斗深深吸了口煙,然后說,“盡管我自己也愚不可及地寫了些打油詩。”
“你詳細談談搜查的經過吧。”我說。
“當然,事實上我們搜得很慢,我們搜遍了每一個地方。對這種事我有豐富的經驗。我對那整幢房子是一個房間一個房間地搜查,每星期的七個晚上用來對付一個房間。我們首先檢查房間里的家具,打開了每一個可能存在的抽屜。我相信你們也知道,對于一名訓練有素的警探,秘密抽屜之類的把戲不可能有秘密可言。誰若是在這種搜查中竟允許一個秘密抽屜從眼皮底下滑過,那他準是個笨蛋。這種事非常簡單,每一個櫥柜都有一定的體積,占一定的空間。我們有高精度的量尺,一根線的五十分之一的差異都逃不過我們的眼睛。搜完櫥柜,我們又檢查椅子,椅墊都被探針一一戳過,就是你們看見我用過的那種精巧的長針。我們還卸下桌面。”
“干嗎要卸下桌面?”
“有時候,桌面或其他家具類似的板面會被想藏東西的人卸開,然后把柱腳鑿空,把東西放進空洞,再把板面重新裝上。床柱的柱腳和柱頂也可按同樣的方式加以利用。”
“可難道不能憑聲音查出空洞?”我問。
щшш◆ tt kan◆ ℃o “要是放入東西后,周圍再填充足夠的棉花,那就聽不出來了。再說,我們這次搜查絕不能弄出任何聲響。”
“但你們總不能把所有可能按你所說的方式藏匿東西的家具都通通拆開吧。一封信可以卷成一個細細的紙卷,形狀大小和一根粗一點兒的編織針差不多,這樣它便可以,譬如說可以被嵌進椅子的橫檔。你們沒把所有的椅子都拆散吧?”
“當然沒有,可我們干得更好——借助于一只高倍放大鏡,我們檢查了那幢房子里每一把椅子的橫檔,實際上是檢查了各種家具的全部接榫。若是有任何新近動過的痕跡,我們都會馬上檢查出來。譬如說,一粒鉆孔留下的塵末,看起來會像一個蘋果那樣明顯。黏合處的任何細微差異、接榫處的任何異常縫隙都保證會被我們查出。”
“我相信你們注意到了鏡子的鏡面和底板之間,刺過了臥床和床上的被褥,也沒有放過窗簾和地毯。”
“那是當然。待我們以這種方式徹底地檢查完所有家具之后,我們檢查了那幢房子本身。我們把房子的整個表面劃成區,編上號碼,以便不漏查任何一個部分。然后我們細查了整個宅邸的每一平方英寸,包括毗連的兩幢附屬房屋,我們和先前一樣借助了放大鏡。”
“毗連的兩幢房屋!”我失聲道,“你們準費了不少力。”
“是費力不少,可那筆酬金也高得驚人。”
“你們查過房屋周圍的地面了嗎?”
“所有的地面都
鋪了磚,這沒給我們造成什么麻煩。我們檢查了磚縫間的青苔,發現全都沒被動過。”
“你們當然查過D的文件,查過他書房里的那些書吧。”
“的確如此,我們打開了每一個文件包和文件袋。我們不僅打開了每一本書,而且每一本都逐頁翻過,不像我們有些警官那樣,只把書抖抖就算了事。我們還非常精確地測量了每本書封面的厚度,并用放大鏡進行過最挑剔的査看。要是有哪本書的裝幀新近動過,那它絕對不可能逃過我們的眼睛。有五六本剛被重新裝訂過的書,我們都用探針小心翼翼地縱向刺過。”
“你們査過地毯下面的地板嗎?”
“那還用說?我們掀開了每一塊地毯,所有地板都用放大鏡看過。”“那么墻紙呢?”
“查過。”
“你們查過地窖嗎?”
“也查過。”
“那么,”我說,“你肯定是失算了,那封信并不像你所認為的那樣藏在那座住宅里。”
“恐怕這點上你是對的,”警察局長說,“而現在,迪潘,你說我該怎么辦?”
“再把那幢住宅徹底搜一遍。”
“這絕無必要,”G回答,“我確信那封信不在那座宅邸,就像我確信自己還在呼吸一樣。”
“那我就沒有更好的主意了。”迪潘說,“當然,你一定知道那封信準確的特征?”
“哦,是的!”警察局長說著掏出一本備忘錄,開始大聲念出那封失竊信件尤其是表面的詳細特征。他念完那番描述不久,就神情沮喪地告辭了。我以前從未見過這位快活的紳士如此垂頭喪氣。
大約一個月之后他再次來訪,發現我倆幾乎和上次一樣待在屋里。他拿了一個煙斗,在一把椅子上坐下,開始和我們閑聊起來。最后我說:“對啦,那封被竊之信怎么樣了?我想你最終已經承認,同那位大臣鉤心斗角,你絕不是對手?”
“見他的鬼,我得說是的,可我仍然按迪潘的建議重新搜查了那幢宅邸——不出我所料,全是白費力氣。”
“那筆酬金是多少,你說過嗎?”迪潘問。
“唔,一筆大數,一筆非常慷慨的酬金,我不想說出具體數目。但有一點我可以說,無論是誰能給我弄到那封信,我不惜開給他一張五萬法郎的私人支票。實際上,這事正變得一天比一天要緊。最近那筆酬金已翻成了兩倍。即使是翻成三倍,我能做的也已經做了。”
“噢,是嗎?”迪潘一邊吸他的海泡石煙斗,一邊拖長聲音說道,“我實在認為,就此事而論,你還沒竭盡全力。你可以再稍稍努把力,嗯?”
“怎么努力?朝哪個方面?”
“噢——噗,噗——你可以——噗,噗——就此事向人討教嘛,嗯?——噗,噗,噗。你記得人們講的阿伯內西那個故事嗎?”
“不,該死的阿伯內西。”
“當然,你盡可以說他該死。可從前有個闊綽的守財奴竟想揩他的油,挖空心思想騙一張處方。為此在一次私人交往中,他趁聊家常之機巧妙地向這位醫生述說了自己的病情,裝作是在講一名假設患者的癥狀。
“‘我們可以假定,’那個守財奴說,‘他的癥狀就是這樣。那么,大夫,你說他該討什么藥?’
“‘討什么藥!’阿伯內西回道,‘當然應該向醫生討教。’”
“可是,”警察局長略為不安地說,“我是非常樂意向人討教的,而且真心愿意為此付錢。任何人能夠幫我辦這事,我會實實在在地給他五萬法郎。”
“要是那樣的話,”迪潘說著拉開一只抽屜,取出一本支票簿,“你最好照你剛才說的那個數填張支票給我。等你在支票上簽好名,我就把那封信給你。”
我大吃一驚,那位警察局長則完全像遭了雷擊。他好幾分鐘沒吭一聲而且一動不動,大張著嘴不相信地盯著我的朋友,那對眼珠仿佛都快從眼窩里迸出來了。過了一會兒,他似乎多少恢復了神志,抓起一支筆,躊躇片刻,狐疑地看了我朋友幾眼,最后終于填了一張五萬法郎的支票,簽上名后隔著桌子把它遞給了迪潘。迪潘仔細地看過支票并將其夾入了自己的錢包,然后他用鑰匙打開書桌的分格抽屜,從里面取出一封信交給警察局長。這位官員大喜過望地一把抓過信,用顫抖的手把它展開。匆匆地看了一眼信的內容,然后急急忙忙、跌跌撞撞奔向門邊,終于不顧禮節地沖出了我們的房間。自從迪潘要他填支票時起,他就沒說過一個字。
他走之后,我的朋友開始解釋此事。
“巴黎的警察自有他們的能干之處。”他說,“他們堅忍不拔、足智多謀、聰明老練,完全精通他們那行似乎應該具備的知識。所以當G向我們講述他搜查D宅那些房屋所用的方法時,我完全確信他已經進行了一次符合要求的調査,就他所作的努力而論。”
“就他所作的努力而論?”我問。
“對,”迪潘道,“他們不僅采用了最好的方法,而且實施過程也無可挑剔。要是那封信藏在他們的搜尋范圍之內,這些家伙毫無疑問會把它找出來。”
對他所言我只是付之一笑,可他顯得相當認真。
“所以,”他繼續道,“那些方法本身是好的,其實施也無可指責,它們的不足之處就在于它們不適用于此案此人。一套良策妙法在這位局長手中就好像一張普洛克路斯忒斯的床,他總是把他的計劃斬頭削足地硬塞進去。可對于手中正在處理的事情,他總是不斷重復著要么操之過急要么淺嘗輒止的錯誤。連許多小學生都比他會推理。我曾認識一個八歲左右的孩子,他玩‘猜單猜雙’的游戲幾乎是百猜百中,人人嘆服。這種游戲很簡單,是用彈子來玩。游戲的一方手中捏彈子若干,要求另一方猜出彈子是單數還是雙數。猜的人若是猜對便贏得一顆彈子,若是猜錯便輸掉一顆。我說的那個孩子把全校所有的彈子都贏了過去。當然他有他猜測的原理,而這個原理僅在于觀察和估量對手的機靈程度。比方說他的對手是個十足的傻瓜,這傻瓜伸出握緊的手掌問:‘是單是雙?’我們這位小學生猜‘單’并且輸了,可他第二次猜就贏了。因為他當時尋思:‘這傻瓜第一次已出了雙數,而他那點兒機靈只夠他在第二次出單數,所以我要猜單。’結果他猜單而且贏了。若是遇上個比前一位傻瓜稍聰明一點兒的笨蛋,他就會這樣來推究:‘這家伙看到我第一次猜的是單,他這第二次的第一沖動也會像剛才那個傻瓜一樣,打算來一個由雙到單的簡單變化,但他的第二念頭會告訴他這變化太簡單,因而他最后會決定照舊出雙。所以我要猜雙。’于是他猜雙而且贏了。那么,這名被他的伙伴們稱為‘幸運兒’的小學生的這種推理模式,歸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這只是推理者將其智力等同于他對手的智力所產生的一種自居心理。”我說。
“正是,”迪潘道,“當我問那孩子他憑什么方法產生出保證他成功的那種精確的自居心理之時,我得到了如下回答:‘我要想知道任何一個人有多聰明、有多傻、有多好、有多壞,或他當時腦子里在想些什么,我就讓我的臉上盡可能惟妙惟肖地露出與他臉上相同的表情,然后我就等著,看腦子里出現什么念頭似乎與那種表情相配,或心里產生出什么感情好像與那種表情相稱。’這位小學生的回答便是拉羅什富科、拉布呂耶爾、馬基雅弗利和康帕內拉所具有的全部假深奧之基礎。”
“如果我對你所言理解正確的話,”我說,“這種推理者將自身智力等同于對手智力的自居心理,依賴于對對手智力估量的準確性。”
“就其實用性而言,這種準確性是關鍵,”迪潘回答,“而警察局長和他手下那幫人如此屢屢失誤,首先是因為缺乏這種自居心理,其次是因為對對手的智力估計不當,更確切地說是壓根兒沒去估計。他們只考慮自己的神機妙算,在搜尋任何藏匿之物的時候,他們想到的只是他們自己會采用的藏匿模式。他們在這一點上是對的,那就是他們的神機妙算忠實地體現了大多數人的想法;可要是遇上罪犯的計謀與他們相異,那罪犯當然會挫敗他們。若那計謀高他們一招,這種挫敗就不可避免;若那計謀遜他們一籌,這種挫敗也屢見不鮮。他們進行調查的原則始終一成不變,即使被某種緊急情況催迫——被某筆高額賞金驅使,他們充其量也只會把他們習慣的那套老辦法鋪得更開、拉得更長,而不會去觸及他們的原則。比如在這次D案當中,他們的所作所為有哪一點改變了其行動原則呢?鉆孔、刺眼兒、測量、用放大鏡觀察、把房屋表面劃分成編上號的一個個平方英寸——這一切,除了說它是那套搜尋原則在運用時變本加厲之外,還能說它是什么呢?而這種原則難道不是建立在那位局長在其長期的公務中積累出的對人類心智的一整套看法?你難道沒有看出他理所當然地認為,任何人要藏一封信——即便不是不折不扣地藏在椅腳上鉆出的空洞里——至少也是藏在由那個念頭所啟示的另外某一個洞穴或角落?你難道沒有看出,這種秘密的藏物之處只適合一般情況,而且只被智力平平的人采用。因為在所有的藏匿物品案中,物品的這一藏法——以這種秘密的藏法——總是最先被假定并被推測出的。因而所藏物品之發現并不依賴搜尋者的敏銳,僅僅依賴他們的細心、耐心和決心。而每逢案情重大——或因為賞金數額巨大使案情在警方眼中顯得重大——還從不知道有過失去這種細心、耐心和決心的時候。你現在肯定已明白了我要說的意思,假若那被竊之信藏匿在那位局長搜尋范圍之內的任何地方——換言之,假若其藏匿原則包括在警察局長那套原則之中——那它的被發現就會是一件毫無疑問的事。可這位局長大人已完全被弄得莫名其妙,而他受挫的間接原因就在于他推測那位大臣是個白癡,因為該大臣素有詩人的名望。白癡皆詩人,警察局長這么以為,并因此而得出結論‘詩人皆白癡’,從而徹底地犯了一個周延全稱肯定判斷之謂項的邏輯錯誤。”
“可此人真是詩人嗎?”我問,“據我所知他們是兩兄弟,兩人都以博學多才而聞名。我想,這位大臣曾頗有見地地寫過微分學方面的專論。他是個數學家,而不是詩人。”
“你弄錯了。我對他非常了解,他兩者都是。作為詩人兼數學家他歷來善于推理。若僅僅是個數學家,那他壓根兒就不會推理,而這樣他也許早就任由那位長官擺布了。”
“你真令我吃驚,”我說,“這種見解一直被世人群起而攻之。你總不至于要蔑視千百年來舉世公認的看法。數學推理早已被視為最完善的推理方法了。”
“‘可以斷定,’”迪潘引用尚福爾的一句原話作為回答,“‘所有流行的見解和公認的慣例都是蠢話,因為它們適合大多數人。’不錯,數學家們一直不遺余力地散播你所提到的這個謬誤,這個謬誤雖被當作真理傳播,但歸根結底還是謬誤。譬如,他們以一種本值得用于更好目的的心計,巧妙地把‘解析’這個術語悄悄挪用于‘代數’。法國人是偷換這個特稱的創始人。但是,如果說一個術語還有其重要性——如果說字眼從其應用性中衍生出什么含義——那么,‘解析’本身就包含‘代數’之意,這差不
多就像拉丁文‘ambitus’含有‘野心’之意,‘religio’含有‘宗教’之意,或像‘homines honesti’含有‘體面人’的意思一樣。”
“我明白了,”我說,“你是在同巴黎的一些代數學家進行一場爭論,但請說下去。”
“除了抽象邏輯形式的推理之外,我對根植于其他任何特殊形式的推理之實用性表示懷疑,因而也懷疑它們的價值。我尤其懷疑由數學研究演繹而出的推理。數學是研究空間形式和數量關系的科學,數學推理僅僅是用來觀察形式和數量的邏輯推理。世人之大錯在于竟把那種所謂的純代數之真理視為抽象真理或普遍真理。這種錯誤是如此荒謬絕倫,以至它被接受之普遍性著實令我惶惑。數學公理并非普遍真理之公理。譬如,形式和數量關系中的真理,于倫理學則常常是十足的謬誤,在倫理學中,各部分相加之和等于整體這一公理幾乎不能成立。這公理在化學中也不足為訓。在考慮動機時,這公理也不適用;因為兩個各有其既定價值的動機,加在一起的價值未必就等于二者各自價值之和。還有許多其他的數學真理也只有在研究關系的范疇內才成為真理。但數學家據自己的有限真理進行爭論之時,都出于習慣地認為它們似乎具有絕對普遍實用性——正如世人實際上所想象的那樣。布賴恩特在其博大精深的《神話》中提到了一個類似的謬誤根源,他說‘盡管異教徒的神話純屬子虛,可我們不斷地忘乎所以,并把它們當作存在的現實,從中做出推論。’但對這些本身就是異教徒的代數家來說,‘異教神話’是可信的,他們從中做出推論與其說是由于記憶差錯,不如說是因為一種莫名其妙的糊涂。總之,我還沒遇見過一位除了求等根之外能信得過的數學家,也不知道有哪位數學家不暗中堅信x2+px絕對無條件等于q。請你不妨試試,去對那些先生中的某一位說,你認為可能會出現x2+px不盡然等于q的情況,而且一旦讓他明白你的意思,你就盡快溜走,因為毫無疑問,他會竭力把你駁倒。”
當我只是對他最后一句話付之一笑之時,迪潘繼續道:“我的意思是說,如果那位大臣僅僅是名數學家,那么警察局長就沒必要給我這張支票。但我知道他既是數學家又是詩人,因而我用的辦法很適合他的智力,同時也考慮到了他所處的環境。我還知道他是個奸吏佞臣,是一個無恥的陰謀家。我認為,這樣一個人不可能不了解警方行動的常規模式。他不可能不料到,事實已經證明他的確料到了他會遭到攔路搶劫。我想,他肯定也預料到了他的住宅會被秘密搜查。他常常不在家過夜被警察局長喜滋滋地認為是助他成功的良機,可我只把它視為詭計,他是故意向警方提供徹底搜查的機會,以便更快地讓他們確信那封信并沒有藏在他家里——事實上G最后果然上當。還有我剛才用心對你講的關于警方搜贓行動之不變原則的那一連串想法——我覺得這些想法也必定會在那位大臣的腦子里一一閃過。這必然會使他看不上通常藏匿物品的那些角落。我想,他不可能這么愚鈍,竟然看不出在警察局長的探針、木鉆和放大鏡前,他那宅邸里最偏僻隱秘的角落也會像最普通的櫥柜一樣暴露無遺。總而言之,我看出即便不是出于深思熟慮,他也會理所當然地被迫求‘簡’。你大概該記得我們與警察局長第一次會談時他是如何狂笑,就是當我向他暗示這難題令他棘手很可能正是因為其不證自明的那個時候。”
“記得,”我說,“我記得他當時那股興奮勁兒。我真以為他會笑得抽筋。”
“物質世界,”迪潘繼續說,“有許多地方與非物質世界極其相似。因此修辭定義便被賦予了某種真實的意味,隱喻或明喻不但可以用來給描述潤色,也可以用來增強論證的效果。譬如,慣性原理在物理學中和在形而上學中似乎是相同的。在物理學中,一個質量大的物體比一個質量較小的物體更難以啟動,而啟動后的動量與啟動的難度相稱;在形而上學中也有同樣的情況,智能較高者在運用其智力時比智能較低者更有力、更持久,而且更富于變化,但在其行進的最初幾步中,他們更不容易起步,更窘迫、更優柔寡斷。還有,你是否注意過街頭商店門上的招牌,哪一種最引人注目?”
“我從來沒在意過。”我說。
“有一種在地圖上玩的找字游戲,”迪潘接著講,“玩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找出一個指定的字眼——城鎮、河流或國家的名稱,總之就是那花花綠綠、錯綜復雜的地圖表面上的任何字眼。玩這種游戲的新手為了難住對方,通常都是指定一些字號最小的名稱,但老手往往挑那些從地圖的一端伸到另一端的用大號字印的地名。這些地名就像街上那些字體太大的招牌和廣告一樣,由于過分明顯反而不被人注意。這種視覺上的疏虞和心智上的失慎完全相同,那些過分顯著的考慮往往會被智者所忽略。不過,那位警察局長對這一點似乎沒法領會,或不屑領會。他壓根兒就不會想到那位大臣很可能把所竊之信就放在眾人的眼皮底下,用這種最好的方法來防止別人發現。
“我越是想到D那種銳氣十足且有膽有識的老謀深算,越是想到他要充分利用那信就必然會始終把它放在身邊這一事實,越是想到警察局長已給出的確證,即信并沒有藏在他的常規搜尋范圍之內,我就越是確信那位大臣會用欲擒故縱的妙計,大模大樣地把信擺在顯眼的地方。
“心中有數之后,我備了一副綠色鏡片的眼鏡,并在一個晴朗的上午去那位大臣的府邸拜訪。我發現,D在家像平時一樣打著哈欠懶洋洋地在屋里閑蕩,裝出一副無聊透頂的樣子。其實在活著的人當中,他也許是精力最充沛的一個——不過,只有在沒人看見時他才會那樣。
“為了和他旗鼓相當,我抱怨自己眼睛弱視,并為必須戴眼鏡而悲嘆了一番。同時我表面上只顧跟主人說話,暗地里卻在眼鏡的遮掩下留心把房間徹底地掃視了一遍。
“我特別注意他座位旁邊的一張大書桌,桌面上雜亂無章地放著一些書信文件,另有一兩件樂器和幾本書。然而,經過長時間周密而仔細的觀察,我并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之處。
“最后,當我再次掃視房間之時,我的目光落在了一個紙板做的華而不實的卡片架上。那個卡片架由一根臟兮兮的藍色緞帶,掛在壁爐架正中稍低一點兒的一個小銅球雕飾上。在這個分成三四格的卡片架里,插著五六張名片和一封孤零零的信。此信又臟又皺,幾乎從中間撕成兩半——仿佛信的主人開始覺得它沒用,打算撕碎,但轉念一想又改變主意將它留了下來。信上印著一枚大黑圖章,清楚地呈現出D姓名首寫字母的拼合圖案,信上的收信人姓名、地址是一位女性娟秀的筆跡,收信者正是D大臣本人。信被漫不經心地,甚至好像被不屑一顧地插在卡片架的最上一格。
“我一看見此信,立刻就斷定它就是我要找的那封。誠然,它看上去與警察局長向我們詳細描述的那封信完全不同。這封信上的印章又大又黑,圖案是D的名字首寫字母的拼合;那封信的印章又小又紅,圖案是S家族的公爵紋章。這封信的收信人是大臣本人,寫地址、姓名的筆跡纖細娟秀;那封信的收信人是一名王室成員,寫姓名、地址的字跡粗獷剛勁。兩信唯一的相似之處就是大小相同。然而,那些不同之處未免太過分了:那信又臟又皺而且還被撕開一半的樣子,與D井井有條的習性極不相符,不由得令人想到這是企圖要蒙騙看到信的人,使其誤認為此信毫無價值。這些情況連同該信讓來者一眼就能看到的過分突出的位置,加之與我先前的斷定如此一致——所有這些情況,如我剛才所言,在一個心存疑竇的來者眼里都足以證實心中的懷疑。我盡可能地拖長做客的時間,一邊就一個我深信大臣不會不感興趣的話題與他高談闊論,一邊把注意力真正集中在那封信上。在這次觀察中,我記住了信的外貌和它插入卡片架的樣子;而且最后我還有一個發現,這發現消除了我心中也許還殘存的任何一絲疑慮。在細看那封信的四邊之時,我注意到它們的磨損似乎超過了應有的程度。它們所呈現的那種狀態——就像有人把一張硬紙先疊好再用折疊器壓過,然后又翻過來按先前的折痕重新疊過。這個發現足以使我清楚地看出,此信就像一只手套那樣被人翻過,把里面翻到外面,然后重寫地址、姓名,加蓋封印。于是我向大臣道過日安,匆匆告辭,把一只金鼻煙盒留在了那張桌子上。
“第二天上午我專程去取那只煙盒,兩人又急切地重新談起了前一天的話題。可是當我們正談得起勁,忽聽緊挨著宅邸的窗下傳來一聲巨響,像一支手槍射擊的聲音,隨之是一陣可怕的尖叫和街上人群的大聲呼喊。D沖向一扇窗戶,將其推開并朝外張望。與此同時,我走到卡片架跟前,抽出那封信放進我的口袋,然后把一封一模一樣的信(就其外表而言)插在了原來的位置。假信是我在家里精心復制好的,我用面包做假印,很容易就模仿了D的圖章。
“街上那陣騷亂是由一名帶滑膛槍的人胡作非為所引起的。他在婦孺中開了一槍。可后來證明槍里沒裝彈丸,那家伙也就被當作瘋子或酒鬼隨他去了。他走之后D才離開窗口,而我剛才一拿到信就跟著他站到了窗邊。此后沒過多久我就向他告辭,那個裝瘋的人是我花錢雇來的。”
“可是,”我問,“你用一封假信去調包有何意義?你第一次拜訪時抓過信就走不是更好嗎?”
“D是一個亡命之徒,”迪潘回答,“而且遇事沉著果敢。再說,他府上也不乏對他忠心耿耿的奴仆。如果我照你說的那樣貿然行事,那我很可能不會活著與那位大臣分手。善良的巴黎人說不定就再也不會聽誰說起我了。不過除了這些考慮,我還有一個目的。你知道我的政治傾向。在這件事中,我充當了那位當事的夫人的堅決支持者。這位大臣已經把她擺布了十八個月。現在該由她來擺布他了。因為不知道所竊之信已不在自己手中,他將一如既往地繼續對她進行訛詐。這樣他馬上就會不可避免地導致自己政治上的滅亡。他的垮臺將使他感到突然,但更會使他感到難堪。Facilis descensus Averni ,這話說得真好;不過在各種各樣的攀緣鉆營中,那就正如卡塔拉尼談到唱歌時所說的那樣,升高比降低要容易得多。就眼下之例而言,我對垮臺的他毫不同情,至少毫不憐憫。他就是那種monstrum horrendum ,一個沒有德行的天才。可我得承認,我非常想知道,當他被那位警察局長稱為‘某位要人’的她嗤之以鼻時,當他被逼得只好打開我為他留在卡片架上的那封信之時,他心里會有什么感想。”
“怎么?難道你在信中寫了什么不成?”
“當然,讓里面一片空白似乎很不恰當,那豈不是顯得無禮。D曾經在維也納做過一件有損于我的事,我當時曾平心靜氣地對他說我不會忘記。所以,既然我知道他會對是誰贏了他感到好奇,我覺得不給他留下一條線索未免遺憾。他非常熟悉我的筆跡,于是我只在那張白紙的中央抄寫了一句話——
‘如此歹毒之計,若比不過阿特柔斯,也配得上堤厄斯忒斯’。”
(這句話可見于克雷比雍的《阿特柔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