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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成了白色的地帶,只在門前留下了黑色的通道。這個地帶對人來說是個禁區。不管誰走到里面,所有的燕巢邊上都會出現燕子的屁股,然后他就在繽紛的燕糞里,變成一個面粉工人,燕子糞的樣子和擠出的兒童牙膏類似。院子里有幾棵白皮松,還有幾棵老得不成樣子的柏樹。這一切似曾相識我總覺得上班的地點不該這樣的老舊。順便說一句,工作證上并無家庭住址,假如有的話,我會回家去的,我對家更感興趣萬壽寺門前的泥地里混雜著磚石,掘地三尺也未必能挖干凈。我在寺門前巡逡了很久,心里忐忑不安,進退兩難。直到有一個胖胖的女人經過。她從我身邊走過時拋下了一句:進來呀,愣著干啥。這幾天我總在愣著,沒覺得有什么不對。但既然別人這么說,愣著顯然是不對的。于是我就進去了。

出院以前,我把暗店街放在廁所的抽水馬桶邊上。根據我的狹隘經驗,人坐在這個地方才有最強的閱讀**。現在我后悔了,想要回醫院去取。但轉念一想,又打消了這個主意。把一本讀過的書留給別人,本是做了一件善事;但我很懷疑自己真有這么善良。本來我在醫院里住得好好的,就是因為看了這本書,才遇到現在的災難。我對別的喪失記憶的人有種強烈的愿望,想讓他們也倒點霉──喪失了記憶又不自知,那才是人生最快樂的時光

對于眼前這座灰蒙蒙的城市,我的看法是:我既可以生活在這里,也可以生活在別處;可以生活在眼前這座水泥城里,走在水泥的大道上,呼吸著塵霧;也可以生活在一座石頭城市里,走在一條龜背似的石頭大街上,呼吸著路邊的紫丁香。在我眼前的,既可以是這層白內障似的、磨砂燈泡似的空氣,也可以是黑色透明的、像鬼火一樣流動著的空氣。人可以邁開腿走路,也可以乘風而去。也許你覺得這樣想是沒有道理的,但你不曾失去過記憶──在我衣服口袋里,有一張工作證,棕色的塑料皮上烙著一層布紋。里面有個男人在黑白相片里往外看著。說實在的,我不知道他是誰。但是,既然出現在我口袋里,除我之外,大概也不會是別人了。也許,就是這張證件注定了我必須生活在此時此地。

早上,我從醫院出來,進了萬壽寺,踏著滿地枯黃的松針,走進了配殿。我真想把鞋脫下來,用赤腳親近這些松針。古老的榆樹,矮小的冬青叢,都讓我感到似曾相識;令人遺憾的是,這里有股可疑的氣味,于茅廁相似,讓人不想多聞。配殿里有個隔出來的小房間,房間里有張桌子,桌子上堆著寫在舊稿紙上的手稿。這些東西帶著熟悉的氣息迎面而來──過去的我帶著重重疊疊的身影,飄揚在空中。用不著別人告訴我,我就知道,這是我的房間、我的桌子、我的手稿。這是因為,除了穿在身上的灰色衣服,這世界上總該有些屬于我的東西──除了有些東西,還要有地方吃飯,有地方睡覺,這些在目前都不要緊。目前最要緊的是,有個容身的地方。坐在桌子后面,我心里安定多了。我面前還放了一個故事。除了開始閱讀,我別無選擇了。

“晚唐時,薛嵩在湘西當節度使。前往駐地時,帶去了他的鐵槍”。故事就這樣開始了。這個故事用黑墨水寫在我面前的稿紙上,筆跡堅挺有力。著種紙是稻草做的,呈棕黃色,稍稍一折就會斷裂,散發著輕微的霉味。我面前的桌子上有不少這樣的紙,卷成一捆捆的,用橡皮筋扎住。隨手打開一卷,恰恰是故事的開始。走進萬壽寺之前,我沒想到會有這么多故事。可以寫幾個字來對照一下,然后就可認定是不是我寫了這些故事。但我覺得沒有必要。在醫院里醒來時,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有黑色的墨跡。這說明我一直用黑墨水來寫字。在我桌子上,有一個筆筒,里面放滿了蘸水鋼筆,筆尖朝上,像一叢龍舌蘭的樣子;筆筒邊上放著一瓶中華牌繪圖墨水。坐在這個桌子面前,我想道:假如我不是這個故事的作者,也不會有別人了;雖然我一點不記得這個故事。這些稿子放在這里,就如醫院窗臺上的暗店街。假如我不來認領,就永無人來認領。這世界之所以會有無主的東西,就因為有人失去了記憶。

手稿上寫道:盛夏時節,在湘西的紅土丘陵上,是一片蕭殺景象;草木凋零,不是因為秋風的摧殘,卻是因為酷暑。此時山坡上的野草是一片黃色,就連水邊的野芋頭的三片葉子,都分向三個方向倒下來;空氣好像熱水迎面澆來。山坡上還刮著干熱的風。把一只殺好去毛的雞皮上涂上鹽,用竹桿挑到風里去吹上半天,晚上再在牛糞火里烤烤,就可以吃了。這種雞有一種臭烘烘的香氣。除了風,吃腐肉的鳥也在天上飛,因為死尸的臭味在酷熱中上升,在高空可以聞到。除了鳥,還有吃大糞的蜣螂,它們一反常態,嗡嗡地飛了起來,在山坡上尋找臭味。除了蜣螂,還有薛嵩,他手持鐵槍,出來挑柴禾。其它的生靈都躲在樹林里納涼。遠遠看去,被烤熱的空氣在翻騰,好像一鍋透明的粥,這片山坡就在粥里煮著──這故事開始時就是這樣。

在醫院里,我那張床就很熱,我一天到晚都在鍋里煮著,但我什么都不記得,也就什么都不抱怨,連個熱字都說不出,只覺得很快樂。我不明白,熱有什么可抱怨的呢。這篇稿子帶有異己的氣味。今天早上我遇到了很多東西:北京城、萬壽寺、工作證、辦公室,我都接受下來了。現在是這篇手稿──我很堅決地想要拒絕它。是我寫的才能要,不是我寫的──要它干啥

手稿上繼續寫道:薛嵩穿著竹筍殼做的涼鞋,披散著頭發,把鐵槍扛在肩上,用一把新鮮的竹篾條拴在腰上,把**吊起來,除此之外,身上一無所有。現在正是盛夏時節。假如是嚴冬,景象就有所不同:此時湘西的草坡上一片白色的霜,直到中午時節,霜才開始融化,到下午四點以后,又開始結凍,這樣就把整個山坡凍成了一片冰,綠色的草都被凍在冰下,好像被罩在透明的薄膜里──原稿就是這樣的,但我總懷疑亞熱帶地方會有這樣冷──薛嵩穿著棉袍子出來,肩上扛著纏了草繩的鐵槍──如果不纏草繩子,就會粘手。他還是出來挑柴火。春秋兩季他也要出來挑柴火──因為要吃飯就得挑柴火──并且總是扛著他的大鐵槍。

我依稀記得,自己寫到過薛嵩,每次總是從紅土丘陵的正午寫起,因為紅土丘陵和正午有一種上古的氣氛,這種氣氛讓我入了迷。此處地形崎嶇,空曠無人,獨自外出時會感到寂寞:在山坡上走著走著,忽然覺得天低了下來,連藍天帶白云都從天頂扣下來,天地之間因而變得扁平。再過一會,天地就會變成一口大碗,薛嵩獨自一人走在碗底。他覺得自己就如一只倒臼里的螞蟻,馬上就會被粉碎,情不自禁地丟掉了柴捆,倒在地上打起滾來。滾完以后,再挑起柴來走路,走進草木茂盛的寨子,鉆進空無一人、黑暗的竹樓。此時寂寞不再像一種曖昧的癲狂,而是變成了體內的刺痛。后來,薛嵩難于忍受,就去搶了紅線為妻。這樣他就不會被寂寞穿透,也不會被寂寞粉碎。如果感到寂寞,就把紅線抱在懷里,就如胃疼的人需要一個暖水袋。如果這樣解釋薛嵩,一切都進行得很快。但這樣的寫法太過直接,紅線在此時出現也為時過早。這就是只寫紅土丘陵和薛嵩的不利之處。所以這個故事到這里截止,從下一頁開始,又換了一種寫法。

讀到薛嵩走在紅土丘陵上,我似乎看到他站在蒼穹之下,藍天、白云在他四周低垂下來,好似一粒凸起的大眼球。這個景象使我感到親切,仿佛我也見到過。只可惜由此再想不到別的了。因此,薛嵩就擔著柴禾很快地走了過去,正如槍尖刺在一塊堅硬的石頭上,輕飄飄地滑過了如你所見,這種模糊的記憶和手稿合拍。看來這稿子是我寫的。

既然已經有了一個屬于我的故事,把暗店街送給別人也不可惜。但我不知道誰是薛嵩,也不知道誰是紅線;正如我不知道誰是莫迪阿諾,誰是居伊羅朗。我更不知道自己是誰。

正午時分的山坡上,罩著一層藍黝黝的煙霧。走在這種煙霧里,就是皮膚白皙的人也會立刻變得黝黑,就是牙色焦黃的人也會立刻牙齒潔白,頭發筆直的人也會變得有點鬈發──手稿上這樣寫,仿佛嫌天還不夠熱──薛嵩在山坡上走,漸漸感到肩上的鐵槍變得滾燙,好像是剛從溶爐里取出來。這根鐵棍他是準備作扁擔來用的,除了燙手之外,它還有一種不便之處──那東西有三十多斤重,用來作扁擔很不適用。但是他決不肯把任何扁擔扛在肩上。在鐵槍的頂端,有個不大鋒利的槍頭,還有一把染紅了的麻絮。如果你不知道這是槍纓,一定會把這條槍的性質看錯,以為它不是一件兵器,而是一根墩布。在他的肚臍前面,一根竹篾條,好像吊了個大蘑菇。他就這樣走下山坡,去找他的柴捆。

薛嵩的身體頎長、健壯,把它裸露出來時,他缺少平常心。當他赤身**走在原野上時,那個把把總是有點腫脹,不是平常的模樣;所以他小心翼翼地避開一切低洼的地方。低洼的地方會有水塘,里面滿是濃綠色的水。一邊被各種各樣的腳印攪成黑色的污泥,另一邊長滿了水芋頭、野慈菇,張開了肥厚的綠葉,開著七零八落的白花。只聽嘩啦一聲水響,葉子中間冒出一個女孩的頭來。她直截了當地往薛嵩胯下看來,然后哈哈笑著說:瞧你那個模樣要不要幫幫你的忙成熟男性的這種羞辱,總是薛嵩的惡夢。等他謝絕了幫忙之后,那女孩就沉下水去。在混濁的水面上,只剩下一根掏空的蘆葦豎著,還有一縷黑色的頭發。在亞熱帶的旱季,最混的水里也是涼快的。薛嵩發了一會兒愣,又到山脊上走著,找到了自己的柴禾捆,用長槍把它們串成一串,挑回家來,蜣螂也是這樣把糞球滾回家。此時他被夾在一串柴捆中間,像一只蜈蚣在爬。他被柴禾擠得邁不開步子,只能小步走著,好像一個穿筒裙的女人。假如有一陣狂風吹來,他就和柴捆一起在山坡上滾起來。故事雖然發生在中古,但因為地方偏僻,有些上古的景象。

我對這個故事有種特殊的感應,仿佛我就是薛嵩,赤身**走進湘西的炎熱,就如走入一座灼熱的磚窯;鐵槍太過沉重,嵌進了肩上的肉。至于腰間的篾條,它太過緊迫,帶著粗糙勒進了**的兩側──這好像很有趣。更有趣的是有個苗族小姑娘從水里鉆出來要幫我的忙。但作者對這故事不是全然滿意,他說,這是因為薛嵩是孤零零的一個人。孤零零一個人的故事必定殊為無趣,所以這個故事又重新開始道:晚唐時節,薛嵩曾住在長安城里。

長安城是一座大得不得了的城市,周圍圍著灰色的磚墻。墻上有一些圓頂的城門洞,經常有一群群灰色的驢馱著糧食和柴草走進城里來。一早一晚,城市上空籠罩著灰色的霧,在這個地方買不到漂白布,最白的布買到手里,湊到眼前一看,就會發現它是灰的。這種景象使薛嵩感到郁悶,久而久之,他變得嗓音低沉。在冷天里他呵出一口白氣,定眼一看,發現它也是灰的。這樣,這個故事就有了一個灰色的開始,這種色調和中古這個時代一致。在中古時,人們用灶灰來染布,婦女用草灰當粉來用,所以到處都是灰色的。薛嵩總想做點不同凡響的事情。比方說,寫些道德文章,以便成為圣人;發表些政治上的宏論,以便成為名臣;為大唐朝開辟疆土,成為一代名將。他總覺得后一件事情比較容易,自己也比較在行。這當然是毫無根據的狂想

后來,薛嵩買到了一紙任命,到湘西來作節度使。節度使是晚唐時最大的官職,有些節度使比皇帝還要大。薛嵩覺得自己中了頭彩,就變賣了自己的萬貫家財,買了儀仗、馬匹和兵器,雇傭了一批士兵,離開了那座灰磚砌成的大城,到這紅土山坡上建功立業。后來,他在這片紅土山坡上栽了樹,種了竹子,建立了寨子,為了紀念自己在長安城里那座豪華住宅,他把自己的竹樓蓋成了三重檐的式樣,這個式樣的特點是雨季一來就漏得厲害。他還給自己造了一座后園,在園里挖了一個池塘,就這樣住下去;遇到了旱季里的好天氣,就把長了綠霉的衣甲拿出來曬。過了一些年,薛嵩和他的兵都老了。薛嵩開始懷念那座灰色的長安城,但他總也不會忘記建功立業的雄心。

與此同時,我坐在萬壽寺的配殿里,頭頂上還有一塊豆腐干大小的傷疤。這塊疤正在收縮,使我的頭皮緊繃繃。我和薛嵩之間有千年之隔,又有千里之隔。如果硬要說我們之間有什么關系,實在難以想象。但我總要把自己往薛嵩身上想──除了他,我不知還有什么可供我來想象:過去我可能到過熱帶地方,見過三重檐的竹樓,還給自己挖過一個池塘;我在那里懷念眼前這座灰色的北京城,并且總不能忘記自己建功立業的決心──這樣想并非無理。但假如我真的這樣想過,就是個蠢東西。

過去某個時候,薛嵩的故事是在長安城里開始的,到了湘西的紅土山坡上,才和現在的開始匯合。這就使現在的薛嵩多了一個灰色的回憶,除此之外,還多了一些雇傭兵。我覺得這樣很好,人多一點熱鬧。

薛嵩部下的雇傭兵在找到雇主之前是一伙無賴,坐在長安城外曬太陽──從早上起來,就坐在城門口,要等很久才能等到太陽。這樣看來,太陽好像很寶貴,但現在去曬,肯定要起痱子。長安城門口有一排排的長條凳,上面坐滿了這種人,腳下放著一塊牌子,寫著:愿去南方當兵、愿去北方當兵、或者是愿去任何地方當兵;在這行字下面是索要的安家費。薛嵩既然付得起買官的錢,也就付得起雇傭兵的安家費。當然,這些錢不能白給,當場就要請刺字匠在這些兵臉上刺字,在左頰上刺下“鳳凰軍”,在右頰上刺下“親軍營”。這些刺下的字就是薛嵩和他們的契約。有了這六個字的保證,薛嵩覺得有了一批自己人,再不是孤零零的。不幸的是這個刺字匠和這些兵認識,所以把字跡刺得很淺,還沒等走到湘西,那些字跡就都不見了,于是薛嵩又覺得自己還是孤零零的一個人。

在這種情況下,薛嵩當然覺得自己錢花得不值,想要請人來在士兵臉上補刺,但那些兵都不干,并且以嘩變相威脅。此時薛嵩干出了一件不雅的事情:他把褲子脫了下來,請他們看他的屁股。薛嵩為了和士兵同甘共苦,并且表示扎根湘西的決心,也請刺字匠刺了兩行字,左邊的是“鳳凰軍”,右邊的是“節度使”。但他以為自己是朝廷大員,這些字不能刺在臉上,所以刺在了屁股上。不幸的是,屁股上的字也不能打動那些雇傭兵。而且這兩行字刺得非常之深,一輩子都掉不了。所以,這會是薛嵩的終身笑柄。那些兵看了這些字就往上面吐唾沫。我覺得自己能夠看到那兩行字,是扁扁的隸書,就像刻在象棋上的字。而且我有一種難以抑制的沖動,想要脫下褲子,看看自己的屁股。之所以沒有這樣辦,是因為這間房子里沒有鏡子。另外,這間房子也不夠僻靜。假如有人撞見我做這個舉動,我就不好解釋自己的行為

有一段時節,薛嵩的屁股甚為白皙,那些黑字嵌在肉里,好像是黑芝麻擺成的。現在薛嵩雖然已經曬黑,但那些字還是很清楚。他只好拿墨把屁股上的字涂掉。在那個**裸的紅土山坡上,一切都一覽無遺,長著一個黑屁股,看上去的確可笑;但總比當個屁股上有字的節度使要好些。薛嵩還給每個兵都出了甲仗錢,足夠他們買副鐵甲,但是他們買的全是假貨,是木片涂墨做成的,穿在身上既輕便,又涼快。可惜的是路上淋了幾場雨,就流起了黑湯,還露出了白色木頭底。薛嵩說:穿木甲去打仗,你們可是拿自己的生命去開玩笑哪;但那些兵臉上露出了蒙娜麗莎般的微笑。等薛嵩轉過頭去,那些兵就縱聲大笑,拍著肚子說:打仗誰說我們要去打仗那些兵一聽說打仗,就好像聽到了天大的笑話。這說明,雖然他們是士兵,但不準備打仗。他們給自己蓋房子、搶老婆卻很在行。

雇傭兵最擅長的不是打仗,也不是蓋房子和搶老婆,而是出賣;但薛嵩不知道這一點。統帥手下有了雇傭兵,就如一般人手里有了偽鈔,最大的難題是把它打發掉。想要使這些人在戰場上死掉,需要最高超的指揮藝術。很顯然,這種藝術薛嵩并不具備。我聽說有些節度使用騎兵押雇傭兵去打仗,但是不管用,那些人在戰場上跑得比騎兵還快,還有些節度使用雇傭兵守寨子,把他們鎖在柵欄上,但也不管用。敵方來打寨時,一個雇傭兵也見不到。因為他們像土撥鼠一樣在腳下打了洞,一有危險就鉆進洞里藏起來。所以最好把地面也夯實、灌上水泥,讓他們打不成洞,但這樣做太費工了。我還聽說有些最精明的節度使手下有“長桿隊”這樣的兵種,由可靠的基干士兵組成,手持堅硬的木桿,桿端有鐵索,鎖住雇傭兵的脖子,用這種方式把雇傭兵推向陣前。只有在這種情況下,雇傭兵才會進入交戰。長桿隊的士兵還必須非常機警,因為稍不小心,就會變成自己被鎖上長桿,被雇傭兵推向敵陣。除了不肯打仗,雇傭兵還很喜歡鬧事:鬧軍餉、鬧伙食、鬧女人,等等。薛嵩率領著這支隊伍剛剛到了湘西,就被人鬧了一次,打出了滿頭的青紫塊,具體地說,是一些圓圓的大包,全是中指的指節打出來的。被人敲了這么多的包,薛嵩會不會很疼,我不知道。因為我把自己視為薛嵩,我很不喜歡這個情節。我還覺得讓那些兵這樣猖狂很不好。

薛嵩手下這伙雇傭兵從長安城跟薛嵩跋山涉水,到鳳凰寨來。當時薛嵩騎在馬上,手里拿著一張上面發下來的地圖,注明了他管轄的疆域。結果他發現這片疆域是一片荒涼的紅土山坡,至于鳳凰寨的所在,竟是一個紅土山包。總而言之,這是一片一文不值的荒地,犯不上傾家蕩產去買。那些雇傭兵見了這片山坡,鼓噪一聲,就把薛嵩從馬上拉了下來,拔掉他的頭盔,在他的頭上大打鑿栗。打完以后卻都發起愣來,因為四方都是曠野──如前所述,這些人擅長出賣,但現在竟不知把薛嵩出賣給誰。因為沒有買主,他們又給薛嵩戴上了頭盔,把他扶上馬去,聽他的命令。薛嵩命令說:住下來,他們就住了下來,當然心里不是很開心,因為要開河挖渠,栽種樹木,還要在山凹里種田。那些二流子從來沒做過如此辛苦的工作,加之水土不服,到現在已經死了一半,還剩一半。我已經說過,讓手下的雇傭兵死掉,是讓所有節度使頭疼的難題,所以薛嵩的這種成績讓大家都羨慕。正因為有了這種成績,薛嵩不大受手下將士的尊重。假如沒有這些成績,也不可能受到他們的尊重。這樣,這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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