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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章個人獨資企業的信貸管理(2)

這主要看企業是盈利還是虧損。對于盈利,審查盈利是否真實,有無應攤不攤,有無應提不提等虛假利潤、虛盈實虧。對于虧損,經過審查若企業無彌補虧損的資金來源或虛盈實虧不作處理的,則銀行是不貸款的。

(2)產品結構。

這主要看企業生產的產品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產品政策,是否符合市場需要、適銷對路。對于適銷產品,銀行是支持的;對于平銷產品,銀行不增加新貸款,但可以收回再貸;對滯銷產品,銀行只收不貸。

(3)信用等級。

銀行一般每年都要對企業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排定前后順序,以確定信貸投放的先后。信用等級評估的主要內容是:企業資產質量、經濟效益、經營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經營作風、執行國家政策情況、平時信用狀況、銀行貸款使用和歸還情況等。一般將企業分為四類:一類企業優先支持,二類企業適當支持,三類企業少貸多收,四類企業只收不貸。

(4)資金結構。

這主要從三個方面來審查:一是專用基金來源與占用是否平衡,有無擠占挪用情況;二是非定額流動資金占用是否合理.有無因有大量超正常結算期應收款而使資金緊張;三是成品資金占有是否合理,有無長期積壓產品。若有占用不合理,銀行是不貸款的。

(5)資金補充制度。

銀行發放流動資金貸款,要求企業有一定的自有流動資金和補充流動資金制度,否則是不貸款的。

(6)項目可行程度。

對于固定資產貸款,還要審查項目的可行性程度。審查內容有:是否列入計劃,是否符合國家政策,是否重復建設,是否技術先進,是否效益明顯,是否有還款能力等。

(7)符合規程情況。

從1991年開始,銀行實行了《信貸操作規程》,對各類貸款的申請、審批、發放、擔保、抵押、檢查,以及資料的整理、分析、運用都作了規定,企業申請貸款,必須符合這些規定要求。

(8)其他情況。

如果是擔保貸款,還應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并測定貸款風險度。

2.貸款審批

貸款人應當按照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1)審查人員應當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評定,復測貸款風險度,提出意見。

(2)按規定權限交有審批權的人員批準。

(三)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批準后,貸款人與借款人應當簽訂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簽訂的原則

借款合同的簽訂,必須遵守以下三項原則:一是遵守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和有關規定;二是維護銀企雙方的利益,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做到平等協商;三是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合同依法訂立,就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2.借款合同的簽訂

企業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審核同意后,即可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條款:

①貸款種類:指該貸款是哪一種類的貸款;②借款金額:根據企業借款計劃和企業物資儲備、物資消耗、銷售收入等情況加以確定;③借款用途:寫明借款用途,保證按計劃使用貸款,專款專用;④借款期限:明確說明還款期限,借款方有權提前償還;⑤借款利率:一般按國家規定執行;⑥還款方式:借款當事人在合同上必須明確說明還款的來源,并要明確列出還款的分年或分季(月)計劃;⑦保證條款和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這是指除前面條款外,對借貸雙方權利與義務的補充條款;⑧違約責任:指違約者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所必須承擔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⑨擔保人的經濟責任: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按期還本付息,貸款到期后,借款方如未償清本息,擔保人有責任無條件按期還清借款方所欠的貸款本息;⑩抵押品的處理:指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銀行對借款方提供的作為貸款抵押品的動產或不動產的處理。

3.關于借款合同的其他需注意事項

(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履行合同中,確因客觀原因使經濟活動的內容發生了變化,可以實事求是地予以變更和解除合同。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允許變更和解除合同:①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原計劃的下達機關批準修改或取消的;②工程項目經原批準機關決定撤銷、停建或緩建的;③借款方經國家批準決定關、停、并、轉,確實無法履行借款合同的;④由于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無法履行的;⑤在借款合同履行中,確因決策不當,繼續履行將造成損失浪費的。

(2)合同的違約和仲裁。

簽訂借款合同的銀企雙方,必須按合同的規定認真執行。若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有違法行為,還要追究其他法律責任。如果借款方(企業)違約,包括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銀行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停止發放新貸款。借款方提前償還貸款,應按銀行規定減收利息。如果貸款方(銀行)違約,若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向借款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與規定的銀行罰息計算方法相同。若因銀行職員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發生借款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貸款發放

1.貸款人要按借款合同的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2.貸款人不按合同約定按期發放貸款的,應償付違約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款的,也應償付違約金。

(五)貸后檢查

貸款發放后,貸款人必須經常檢查借款人使用貸款和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現拖欠、擠占挪用貸款或其它違法活動時,銀行將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貸后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1.檢查借款單位經濟效益情況,落實還貸來源,及時收回貸款本金;2.在檢查中,對到期不還的貸款,按扣款順序(稅、貸、貨、利),強制收回逾期貸款和欠息,并按規定予以罰息處理;3.檢查借款人是否有擠占挪用貸款情況,對擠占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罰息或追回貸款;4.檢查借款人是否有違法活動,對違法活動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采取適當的措施予以制止;5.對不履行借款合同和違法活動較為嚴重者,可停止發放新貸款并收回老貸款。

(六)貸款歸還

1.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2.貸款人在短期貸款到期一個星期之前、中長期貸款到期一個月之前,應當向借款人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對逾期的貸款要及時發出催收通知單,做好逾期貸款的本息催收工作。

3.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貸款,但應與貸款人協商。

三、個人獨資企業對貸款的管理

(一)貸款策略

在了解銀行貸款制度的基礎上,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有的放矢地采取以下策略:

1.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首先,企業可以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宣傳,以擴大影響,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其次,生產優質產品,做好售后服務,以贏得公眾的信賴。另外在貸款的使用和歸還上,應完全滿足銀行的要求,取到銀行的信任。最后,企業職工要團結一致,奮發向上,為企業的發展群策群力,造就一種生機勃勃的景象。

2.建立合理的產品結構

建立合理的產品結構,就是根據產品有導入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四個階段的規律,結合市場變化,及時調整產品結構,避免產品單一,做到生產一代、儲備一代、研制一代,建立一種平穩的產品更新換代機制,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3.建立密切的銀企關系

企業要盡快地取得貸款,必須使銀行及時了解和掌握企業借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企業要主動邀請銀行參與經營決策和管理,使之全面了解企業的資金情況。企業還應主動配合信貸人員的調查,及時反饋信息。密切的銀企關系,不僅能使企業及時取得貸款,而且也為自己在經營管理上找到了好參謀。

4.做好貸款申請工作

企業應按規定正確填寫借款申請書、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據,各項內容要準確核對,保持一致,并積極配合銀行信貸人員搞好貸款前的調查工作。

5.建立如實的匯報制度

銀行把資金借給企業使用,為了保證資金的安全,必然要及時掌握貸款的使用情況。企業要定期地向銀行匯報貸款的使用情況,切忌提供假情況、假數字。如果銀行檢查發現企業有弄虛作假行為,不僅要取消貸款,而且還會影響企業的聲譽。

6.保持融資渠道暢通

企業應向銀行保證不將其提供的貸款和企業的還貸資金轉移到其它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帳戶。企業向某銀行取得貸款后,如與其它金融機構發生資金融通,不應損害提供貸款銀行的權益,并保證按借款合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7.建立發展的管理機制

企業在經濟效益好時,自然容易得到銀行的支持;但在發生虧損時,特別是個人獨資企業等中小企業,必須建立良好的發展管理機制,以得到銀行的支持。任何企業都不會是一帆風順的,出現暫時的挫折是難免的,關鍵是要拿出措施,扭虧為盈。個人獨資企業應摒棄不合理的舊的管理機制,不斷形成和完善新的管理機制,正確處理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生產經營措施,給銀行一種好的發展前景,爭取不斷獲得銀行的支持。

另外,企業取得貸款不能采用不正當的手段。對于銀行職員有意刁難和以貸謀私的行為,企業要及時向有關組織反映。

(二)貸款銀行的選擇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銀行之間形成了業務交叉、相互競爭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個人獨資企業有選擇銀行的權利,企業必須對選擇多少家銀行和選擇怎樣的銀行進行貸款作認真的決策分析。

1.選擇多少家銀行

(1)選擇一家銀行。

企業選擇一家銀行借款,有四個方面的優點:①有利于銀企間的相互信任;②有利于銀企間的相互聯系和溝通;③有利于建立患難與共、長期合作關系;④有利于加強資金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它的不利之處在于:企業如果沒有選準銀行,往往會形成資金需求或有關金融服務項目得不到滿足。

(2)選擇多家銀行。

企業選擇多家銀行開戶,它的主要好處是左右逢源,“東方不亮西方亮”。它的不利之處在于:①影響了銀企間的相互信任;②阻礙了銀企間的聯系和溝通;③很難形成一種患難與共、長期合作關系;④不利于經濟核算,因為企業要應付多家銀行的不同要求和檢查,需要付出很多精力和時間。另外,如果幾家銀行同時停貸,也會落得個“雞飛蛋打”的局面。

2.應該選擇怎樣的銀行

企業選擇怎樣的銀行是關系到企業能否取得足量低成本資金的關鍵,因而,必須要選擇好貸款銀行。個人獨資企業選擇貸款銀行,一般可考慮以下幾點:

(1)被選銀行的貸款側重點。盡管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銀行朝著綜合化方向發展,但是各大銀行在貸款上仍然是有側重點的。企業應該選擇在貸款側重點范圍內的銀行,這不僅容易得到資金滿足,而且也易得到優惠待遇,同時還可得到技術和經營上的指點。

(2)被選銀行的資金實力。銀行資金實力雄厚,在企業需要大量資金時,能夠容易得到滿足;在緊縮銀根時,容易渡過難關。另外,外向型的企業還應考慮銀行的外匯配套能力。

(3)被選銀行的服務項目。銀行服務項目多、效率高,自然方便了企業的存取款和結算,促進了企業的經營管理。特別是當今信息社會,市場競爭激烈,銀行提供相關信息,是企業求之不得的事情,也是企業選擇銀行時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4)被選銀行的職工素質。職工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銀行資金來源、業務拓寬范圍、提供服務種類、獲取信息的質量及在社會上的知名度。企業選擇一家職工素質高的銀行,可以使企業經營管理如虎添翼,獲得最佳的效益。

(三)貸款種類的選擇

企業貸款種類選擇總的要求是能夠滿足經營活動過程中的資金需要,獲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個人獨資企業在貸款種類選擇時,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

1.性質選擇

企業市場競爭力的大小,經濟效益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其所擁有的固定資產數量和質量。利用銀行貸款增加固定資產投入,是促進企業科技進步、擴大再生產及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重要手段。企業生產從性質上看,可分為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而擴大再生產又可分為外延的擴大再生產和內涵的擴大再生產。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分為基建貸款和技改貸款,分別適應外延擴大再生產和內涵擴大再生產的要求,而且都是以信用形式提供的。企業選擇不同性質的貸款,不僅能做到合理使用,而且還能提高效益。

2.時間選擇

在我國,由于不考慮復利因素,一般而言,貸款的期限越長,貸款的利率越高,反之亦然。企業應根據產品生產、銷售周期,投資期長短,以及國家經濟形勢的發展勢態,作出對銀行不同期限的貸款選擇,旨在通過貸款期限的差別利率,減少企業利息支出,提高經濟效益。

3.用途選擇

銀行貸款的用途不同,貸款的限制程度和利率是不同的,因而,企業要根據資金的直接用途,選擇不同種類的貸款。如:工業生產企業結算過程中的資金需要,可向銀行申請結算貸款;商業、飲食、服務企業擴大網點,改善服務設施,增加倉庫面積等的資金需要,可向銀行申請商業網點設施貸款;外貿和有自營進出口權的企業需要資金,可向銀行申請外匯貸款等。企業貸得的不同用途的資金要專款專用,否則會受到銀行的信貸制裁。

4.技術選擇

企業為了促進科技進步,提高產品的檔次,可申請科技開發貸款。科技開發貸款包括技術開發貸款、科研開發貸款、電子計算機技術開發與應用貸款、軍轉民貸款、“星火計劃”貸款和“火炬計劃”貸款等六種。企業正確應用銀行的科技開發貸款,對于調整產品結構,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具有重要意義。

5.特殊選擇

特殊選擇就是對銀行特殊用途貸款的選擇,以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資金需要。銀行特殊用途貸款包括賣方信貸貸款、貼現貸款、特種貸款以及扶貧貸款等。這類貸款的指標管理和審批程序有嚴格的規定,而且貸款的對象和用途單一,因而稱之為特殊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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