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實行的是民主共和制。本書的主要目的就是闡述這一選擇的原因。
在這些原因中,由于我要連續敘述一個問題,因此就有幾項要被迫略過,或者是在敘述當中一筆帶過。因此,仍然有一些原因我還沒來得及討論;然而已經被我提到的一些,也由于我過多地敘述細節而被拋諸腦后了。
因此我認為,在繼續往下敘述和評述美國的未來之前,我應當集中談論一下可以表明美國現實狀況的一切原因。
在集中討論這些原因的時候,我會說得簡明扼要,因為我只想讓讀者概括地回顧一下所有已經講過的內容,而對還沒有機會講到的,我也只能選其中的主要的原因加以敘述。
我一直認為,有助于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原因,可以歸結為以下點。
第一,上帝為美國人安排了幸運的、獨特的地理環境;第二,法制;第三,生活習慣和民情。
有助于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度的偶然的或天賜的原因美國聯邦沒有強大的鄰國——沒有巨大的首都——美國人生來就很幸運,出生在這個適合的地方——地廣人稀——這種地理環境是怎樣大力幫助美國維護民主共和制的——美國人是怎樣開發荒野的——英裔美國人占有新大陸上的荒野的貪欲——物質福利對美國人的政治觀點的影響有許多不隨人們的意志而轉移的環境條件,就使得美國比較容易實行民主共和制度。其中有一些是大家都知曉的,還有一些是比較容易看到的,但我只想談最主要的。
美國人沒有強大的鄰國,所以不用擔心大戰、金融危機、被人征服和入侵,也不必有巨額的稅收、人數眾多的軍隊和偉大的將軍,他們幾乎不會因為比這些災難加在一起對共和制度危害還大的禍害,即軍事的榮譽而受累。
我們不能否認軍事的榮譽會對人民的精神造成難以置信的影響。曾被兩次選為國家首腦的杰克遜將軍,是一個性格粗暴和才能平庸的人,在整個任期中,沒有一件事能夠證明他有資格統治一個自由的民族,所以聯邦的知識界有相當一部分人都反對他。最終,是人民把他擁上總統的寶座并使他得以連任。記得在20年前,他在新奧爾良城打過一次勝仗。然而這次勝仗不過是一次普通的軍事勝利,只因為發生在一個戰事不多的國家里,才能長期在人們的心里留下印象。一個被虛榮迷住心竅的民族,無疑是世界上一切民族中最冷酷無情、斤斤計較和不懂得軍事的民族,甚至可以說,也是最平凡的民族。
美國沒有可以讓自己對全國各地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的首都①,我將這一點看做美國能夠保持民主共和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城市里,人們集會議事、聚群起哄和突然采取激烈的行動這些事情是無法防止的。城市好像是一個以其市民為會員的人民大會。城市的人民對其司法和行政官員具有極大的影響,而且常常不經官員的同意便自行采取行動。
所以,讓地方服從首都,便是把全國的命運不公正地交給一部分人,而且非常危險地交給一些自做主張的人。如此一來,首都的絕對優勢便對代議制造成了嚴重的威脅。這種優勢令現代的共和國犯了跟古代的共和國一樣的錯誤,古代的共和國正是由于沒有了解這一點而滅亡了。
在這里,我能夠毫不費力地列舉出很多對美國民主共和制度的建立做過貢獻,如今又在對這一制度進行維護的次要原因。然而,我發現在這一大堆有利的環境原因當中,有兩個是比較主要的。我現在就來講這兩個原因。
本書第一部分第二章里說過,對美國目前的繁榮作出過最重要和最有力的貢獻的,恰是美國人的起源,或我所稱的他們的出發點。美國人生而有幸并生得其所。當年,他們的祖先把身份和資質平等帶到他們如今居住的土地上,因此民主共和制度在有利的自然環境下就必然會應運而生。因為除了共和的社會體制外,他們的祖先還給子孫后代留下了最能促進共和制度成功的習慣、思想和民情,所以這還不是所有的情況。當我對這個根本事實所產生的后果進行深刻的思考時,我好像從第一個在美國海
①雖然美國還沒有大的首都,卻已有一些很大的城市。1830年,費城已有居民161000人,紐約已有居民202000人。居住在這些大城市的下層人民,是比歐洲的賤民還要危險的一群人。這群賤民大部分是被解放的黑人,法律和輿論都將他們看做卑賤和世代貧困的居民。其中也有很多由于運氣不好或行為不軌而被趕到新大陸的歐洲人,他們將我們歐洲的一些惡習帶到美國,也不想放棄這些惡習。定居在這片國土時,他們沒有公民資格,因此準備為所欲為,以便從中撈到好處。所以,從某個時期以來,我們便看到費城和紐約時常爆發惡性的暴亂。然而其他地方還未出現這種暴亂,這便沒有讓社會感到不安,由于城市的居民到現在還不能對鄉村的居民產生任何影響。
然而,我認為美國某些城市的豪華壯麗,尤其是這些城市居民的性格,是對新大陸的民主共和制度的未來構成威脅的真正危險;而且我敢預言,除非政府建立一支隨時準備支持多數的意旨,能夠保護城市居民的自由并能鎮壓他們的暴力行為的武裝力量,某些地方的民主共和制度便將會因為這一危險而壽終正寢。
岸登陸的清教徒身上便看到了美國未來的整個命運,就像我們從人類的第一個祖先身上看到了人類的整個命運一般。
被美國人選來居住的這片土地,在曾對美國建立民主共和制度作出過貢獻,而如今依舊在維護這一制度的有利環境因素中,是最為重要的。他們的祖先把愛平等和愛自由的風俗留給了他們,然而把他們安排在這片廣袤無際的大地上,并授予他們以長期保持平等和自由的方法的,卻是上帝自身。
因為民主政府的安定取決于最大多數人的情緒,而且主要是取決于最貧困階層的情緒,所以社會的普遍富裕有利于所有政府的安定,而對民主政府的安定又特別有利。當人民對國家進行治理時,只要沒有人顛覆國家,人民便必然幸福。希望國家動蕩不安的只有懷有野心想稱王當皇帝的人。由此,排除法制的原因不講,能夠促進普遍富裕的物質因素,在美國比在世界上的其他所有國家都多,而且比在歷史上任何時期都強。
在美國,不但立法是民主的,而且大自然自身也在為人民出力。
請大家回想一下,歷史上什么時候出現過我們在北美所看到的類似的情況?
古代的那些聲名顯赫的國家,都是在打敗周圍的敵國,鞏固自己的地位之后才建立起來的。一些現代民族看到南美的某些地區里的大片土地被那些不夠開化,然而已占有并耕種那片土地的民族居住著,于是,就想在那里建立自己的新國家,這些現代民族必然要消滅或征服眾多的土著居民,并用他們的勝利去玷污文明。
然而在北美,只有一些漂泊不定的游牧部落,他們從來沒想過利用土壤的天然能力。從嚴格意義上說,北美尚是一個不見人煙的大陸,一片有待人去居住的荒野。
所有這一切,都令美國的社會情況和法制十分獨特。然而,他們生活于其上的土地是更與眾不同的。
當土地被創世主賜予人們的時候,大地上是地廣人稀,物資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然而,人們缺少能力和知識去利用它。當人們掌握了開發大地的寶藏而獲取好處的手段時,大地上已經布滿了人類。不久,人們就必須為獲取在一個地方居住和自由生息的權利而彼此廝殺。
恰在這時,北美被發現了。它好像是一直被上帝收藏著,如今才從洪水中露面似的。
當它在人們面前出現的時候,依舊保留著創世之初的面貌,上面有一條條源頭永不干涸的河流,一塊塊濕潤青蔥的綠野,一片片沒有觸過犁鏵的廣袤無際的土地。它就這樣呈現在人們的面前,然而這時的人已經揭開了大自然的主要奧秘,與同胞們團結一致,從5000多年的經驗中得到了教訓,已經不是初民時期那種孤立、無知的野蠻人了。
我寫這部書的時候,已有1300多萬文明的歐洲人在這片富饒的土地上和平地生活著,但他們自身對這塊土地的資源和面積尚沒有準確的認識。在他們前面,有三四千名士兵在對沒有固定居處的當地土人進行著追趕。一批批披荊斬棘的拓荒者跟在這些武裝人員后面。他們穿過森林,把野獸驅走,開辟了內河航道,把文明向荒野的勝利進軍的道路鋪平了。
在行文當中,我經常提及美國人享有的物質福利,并指出這種福利是令他們的法制成功的重大原因,理由已經有許多作者在我之前解釋過了。因為這個理由容易被歐洲人理解,所以也被我們接受了。所以,對這個經常被人論述和容易理解的題目,我不想再多談,而只打算補充幾個事實。
一般人都認為,每年來到新大陸的歐洲移民是美洲荒野開發的全部力量,而美國的居民依舊留在他們祖先早已開拓的土地上繁衍著。然而這是一個錯誤的看法。歐洲人漂洋過海來到美國,在這里無親無故,而且一文不名。為了生存,他們不得不被人所雇傭,很少有人離開大洋沿岸的大工業地帶到內地進行開發。缺少資本和貸款,怎么能開墾荒地,而想到森林里去冒險,就必須先鍛煉身體,以便適應新環境中的凜冽氣候。所以,美國人自己實際上是長期離開自己的出生地,到遙遠的荒涼地區創業的。歐洲人是最初放棄自己的茅屋,來到大西洋彼岸定居的人;但如今,深入美國中部的荒野的,是在同一岸邊出生的美國人。這種兩次性移民運動從未停止過。即最初從歐洲的基地開始,繼而來到大洋彼岸;之后再由大洋沿岸進軍新大陸的中部荒野。
數以萬計的人,同時向地平線上的一點進軍。他們的語言、宗教、習俗都不一樣;然而他們的目標卻是相同的。有人對他們說,到西部能夠發財致富,因此,他們就聽信這句話,急急忙忙奔向西部。
大概除了那次羅馬帝國崩潰時期的大遷徙之外,沒有一次大遷徙能夠與這次相媲美。當時也像今天一樣,人們成群結隊地奔赴同一地點,亂哄哄地在同一地方相遇,然而上帝給人們作出的安排,卻是今昔大不相同了。當時,每個新來的人到了以后,發現等待他們的是毀滅和死亡;但現今,每個新來的人則帶來了繁榮和生命的種子。
對我們來說,美國人的這種向西部遷徙的行為會帶來的后果,還是一個有待解決的謎團。然而其直接結果,則是大家都能看到的:一部分老戶居民陸續離開他們出生的州,而這些州雖然建立已久,人口卻增加得甚為緩慢。康涅狄格州就是這樣,它每平方英里平均僅居住著49人,40年來,全州的人口只增加了四分之一;但在同一時期,英國的人口卻增加了三分之一。所以,歐洲的移民不斷地來到美國,因為這里人口還不太多而且工業方面又缺乏勞動力。他們變成了富裕的工人,但他們的兒子,卻到地廣人稀的地區去找尋發財的機會,最終成了大財主。父親聚集資本,兒子用資本去創業:從外遷來的與在當地出生的都不貧窮。
在美國,法制能夠使財產盡可能地分散,然而還存在一個比法制更強大的因素在防止財產太過分散①。在之后才開始人煙稠密的一些州里,此種情況尤其明顯。馬薩諸塞州是開發得比較早的地區,然而其每平方英里土地上的居民僅有80人。這個人口密度比法國小很多,法國每平方英里土地上有162人。
①在新英格蘭,土地就是一小塊一小塊地分散在農戶手里,然而已不能再往小分割了。
然而在馬薩諸塞州,因為這里一般由年長的子女繼承父業,其余的子女都要到荒野去創業,所以土地再往小分割的現象已經很少見了。
雖然法律已廢除年長子女的這種特權,然而上帝又幾乎將這個權利恢復了,而且沒有任何人抱怨,或至少沒有喪失公允。
一個簡單的事實向我們昭示出很多的人離開新英格蘭到荒野去安家立業。這個事實如下:1830年,全體國會議員中有36人是出生在康涅狄格這樣的小州,然而它的人口僅占全美國的四十三分之一,但它提供的議員人數則占到總數的八分之一。
然而,康涅狄格州本身選入國會的代表僅有5人,剩下的31人進到國會是作為西部新建的幾個州的代表的。假如這31人依舊留在康涅狄格州居住,他們也許不會成為大財主,而繼續當一文不名的莊稼漢,一生默默無聞而進入不了政界,想當上有權的立法人員更是無從談起了,他們甚至還會成為危險的公民。
美國人跟我們一樣,也有過這樣的評論。
前衡平法院首席法官肯特在其《美國法釋義》(第4卷第380頁)中講道:“當土地過于分散,以至于每一小塊土地不足以滿足一家人的需求時,一定會產生巨大的災難。但是,這樣的不良后果至今還沒有在美國發生,只有再過很多代以后才會出現。
我們的國家地廣人稀,尚待開墾的土地甚多,而從大西洋沿岸向內地遷徙的人流不斷,現在足以而且在將來的很長時間內都可以防止土地過于分散。”(第4版,紐約,1840年)對美國人撲向命運為他們安排的這些大量的獵物的貪欲進行描述是很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