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一看見自己的村舍,就砍了一些長竿子,把各自分得的被處死俘虜的頭髮拴在竿頭上,挑起來表達凱旋之意。婦女們看到這種場景便都奔來,紛紛跳進水裡,登上幾隻獨木舟,從自己丈夫的手裡接過沾滿血污的頭髮,然後系在自己的脖子上?!?
“休倫人的戰士把這樣一件令人生畏的戰利品贈給了尚普蘭。此外,還把幾張弓、幾支箭和他們本來打算自己留下的那張僅有的易洛魁人皮送給了他,並託他把這張人皮上呈給法蘭西國王?!?
他獨自一人在這些野蠻人之中生活了整整一個冬天,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始終沒有受到侵害。(E)第27頁雖然英屬美國殖民地在美洲的建立初期佔有支配地位的清教徒的清規戒律早就大大減少了,但是在習慣和法律中仍可看到很明顯的痕跡。
法蘭西共和國在1792年反對基督教時便開始了其曇花一現的存在時期,一項強迫公民遵守禮拜日的法律就是馬薩諸塞的立法團在這時公佈了的。該法的序言和主要條款讀者值得一讀:“鑑於遵守禮拜日是一項公益活動,可以使勞動得到有益的中斷,還可以給人們帶來反省人生的意義和人類在所難免的犯錯誤的機會,讓人們自己和集體禮拜創造和管理世界的上帝,並使人們專心於這種使基督教社會增輝和安寧的善行?!?
“鑑於信教不篤或輕佻浮華的人在忘記禮拜日應該盡的義務和社會給予他們的好處時,會褻瀆神明而耽於遊樂或爲自己而勞動;鑑於這些行爲有違基督徒固有的義務,會給沒有效仿他們的人帶來干擾,會給整個社會帶來真正的危害,並在社會上形成放縱的風氣和浮誇的習慣;“參議院和衆議院茲命令如下:“第一條 任何人在禮拜日,不能在自己的作坊或店鋪裡幹活。在這一天,任何人也不得從事任何勞動和公務,不得出席任何音樂會、任何舞會或觀看任何性質的演出,不得進行任何種類的狩獵、遊戲或娛樂,違者罰款。每次罰款的金額不低於10先令,但也不超過20先令。
“第二條 外出旅行者和車船的駕駛者,除非必要,否則不得在禮拜日出行。違者處以與第一條相同的罰款。
“第三條 小酒館主人、小店鋪主人和小客棧主人應阻止本鄉鎮的定居居民於禮拜日這天在其店鋪停留、娛樂或辦事。如有違背,店主和客人將同被罰款,而且可以吊銷店主的執照。
“第四條 身體健康而又沒有正當理由在三個月之內少向上帝進行一次公開禮拜的人,要處以10先令的罰款。
“第五條 在教堂的圍牆之內做出不當行爲的人,要處以5至10先令的罰款。
“第六條 負責執行本法的是鄉鎮的十戶長(Tithingmen)①。他們有權在禮拜日巡視旅店和其他公共場所。拒絕十戶長進店內巡視的店主,將處以40先令的罰款?!?
“拘留旅客,查問其在禮拜日滯留於旅途的理由,是十戶長擁有的權力。拒絕回答的人,將處以5英鎊的罰款?!?
“如果十戶長對旅客回答的理由不滿意,可將其送交縣的治安法官處理。”1792年3月8日法令,載《馬薩諸塞普通法》第1卷第410頁。
1797年3月11日,以一項新法預定增加罰款的金額,其中一半歸拘留該輕罪犯人的人所有。見上述法令彙編第1卷第525頁。
①每年改選一次的十戶長,從職務上說,他相當於法國的兼爲鄉鎮警衛和司法警察的官員。
1816年2月16日,又有一項新法批準這些措施。見上述法令彙編第2卷第405頁。
在1827年和1828年紐約州修訂的幾項法律中,類似的條款也有(見《增訂紐約州法令集》第1編第20章第675頁)。其中規定,在禮拜日任何人不得打獵釣魚,不得在酒店停留和進進出出。除非必要,否則任何人不得在禮拜日出行。
上述這些,並不是初期移民的宗教精神和嚴格習俗留在法律上的唯一痕跡。
在紐約州增訂的法律集第1卷第662頁,可以見到如下的條款:“因爲賭博或打賭而在24小時內輸贏25美元(約合132法郎)時,即被定爲輕罪,並根據確鑿的證據處以不低於所贏或所輸金額五倍的罰款。此項罰款全部交給本鄉鎮濟貧工作視察員收管?!?
“輸25美元或以上的人可以向法院進行申訴。如果不申訴,則濟貧工作視察員可以作爲贏方,收下輸方的輸款和相當於輸款三倍的罰款,以供濟貧工作使用?!?
我們摘引的都是最近新實施的幾項法律,但是如果不追溯到這些殖民地的初始時期,誰又能理解這些法律呢?我絲毫不懷疑,在我們這個時代,採用這種立法方式制定刑法的只有個別地方。民情已經適應時代的進展,但是法律仍然沒有發生改變。嚴守禮拜日,依然是美洲最使外來人感到驚奇的做法。
特別是美國有一個大城市,整個社會一到星期六晚上就像停止了運動似的。如果你在本應是成年人應邀參加交際和青年人應邀趕會的時候去這座城市逛一逛,你會覺得自己進入了一個悄無聲息的世界。你既聽不到工業的轟隆聲,也聽不到人們的高歌聲,更聽不到鬧市區的喧鬧聲。在教堂的周圍繃緊著生活的鎖鏈。陽光一縷一縷地透過半開半掩的百葉窗射進居民的室內。好不容易纔可以在遠方看到有一個人獨自默默地穿過十字路口,一條長長的大街上竟無一個人影。
第二天清晨,轔轔的車輛聲,鐵錘的敲打聲,人們的喊叫聲,又開始傳入你的耳朵裡。整個城市又睡醒了:成羣的人,急急忙忙地擁向城市的工商業中心;全部的人都在行動,精神煥發,在你的周圍忙來忙去。繼一種麻木不仁的狀態之後,出現了這種急急忙忙的場面,好像人人覺得要想發財和由此享樂,只有今天一天似的。
(F)第31頁不用說,我在這一章裡不想敘述美國的歷史。讓讀者因此瞭解初期移民的觀點和民情對每個殖民地和整個美國後來發展的影響纔是我的目的。所以,我只應引用一些有關的片段。
這樣做我不知道是否正確,但我覺得這可以繪出或表示出美國各個共和州的早期畫面。一般的讀者不僅會注意這幅畫面,而且肯定會向國務活動家提供便於他們深入研究的資料。我本人雖然不是美國曆史專家,但爲別人提便於方便我還是願意的。因此,我覺得應當在這裡列出一篇簡短的書目,並扼要地分析一下我認爲最宜於引用的幾部著作。
在大量可供引用的一般性的文獻中,我首先要推薦埃伯尼澤·哈澤德編的收有各州文件和其他可靠文獻的《美利堅合衆國歷史資料彙編》。這部彙編在1792年於費城出版,其第1卷收有英國國王頒發給移民的所有特許狀的全文,以及每個殖民地政府自成立以來的主要法規。除此之外,還有跟這一時期的新英格蘭和弗吉尼亞事務有關的大量官方文件。
第2卷幾乎都是關於1643年聯盟的文件,其中有新英格蘭各殖民地之間爲抵禦印第安人而結成的這個聯盟的公約。英裔美國人宣佈聯合的第一個實例就是這個聯盟。直到1776年北美殖民地宣佈獨立,纔有數個與此性質相同的聯盟出現。
在費城出版的這部歷史學文獻彙編,在王家圖書館中就藏有。
此外,每個殖民地還有屬於自己的歷史文獻,其中有些是十分珍貴的。首先我要提到弗吉尼亞的名字,它是移民開發最早的州。
在研究弗吉尼亞的所有歷史家裡面,它的創造者約翰·斯密斯船長應該是首屈一指的。斯密斯船長給我們留下的是一部16開本的著作,書名爲《弗吉尼亞和新英格蘭通史》,1627年於倫敦出版(本書亦藏於王家圖書館)。斯密斯的這部著作還帶有多幅地圖和一些十分漂亮的版畫,並且還標有製作的日期。這位歷史學家從1584年一直寫到1626年。斯密斯的著作得到了很高的評價,而且受之無愧。斯密斯是一位有名的冒險家,他誕生於冒險家輩出的時代,並最終獲得勝利。這本著作洋溢著冒險開發的熱情,也就是人們在那個時代特有的冒險進取精神。從這部書中,我們還可以嗅到混有經商致富味道的行俠仗義氣息。
但是,在斯密斯船長身上最突出的表現是,他除了具有同時代人的美德之外,還具備他們當中的大部分人所沒有的一些品質。他的文章簡潔精練,敘述逼真,沒有一點矯飾。
這位作者讓我們知道了在歐洲人發現北美時期印第安人的生活情況。
第二位可供諮詢的歷史學家是貝弗利。他的著作爲48開本,1707年出版於阿姆斯特丹,已經被翻譯爲法文。作者的記述始於1585年,止於1707年。該書第1章載有殖民初期的歷史文獻。第2章,有趣地報道了印第安人在這個擴張時期的生活情景。第3章,讓人清楚地瞭解到當時弗吉尼亞的民情、社會狀況、法律以及政治習慣。(《弗吉尼亞州的歷史和現在》,倫敦,1705年)貝弗利出生於弗吉尼亞,因此他一開始就說:“由於我出生在印第安人的土地上,對語言的純潔性沒有過多的專注,故我的著作請讀者不要以過於嚴格的批判觀點來審查?!彪m然這位移民後代表示自己做得不夠,但他的著作通篇都在證明,他是情不自禁維護母國的最高主權的。從貝弗利的著作中,我們還可以看到當時曾經鼓勵美洲英國殖民地前進的那種公民自由精神的很多痕跡。各殖民地之間長期以來存在的並且一直延續到獨立時的不和睦痕跡在書中還有留存。貝弗利對他的鄰居馬里蘭的天主教徒表示的痛恨,比英國政府的這種情緒要大。這位作者的文章簡要,敘述總是充滿同情心而且令人信服。在王家圖書館可以找到貝弗利著作的法文譯本。
威廉·斯蒂思寫的《弗吉尼亞最初發現與定居開發史》也是一本值得推薦的著作,我在美國讀過,但是在法國還沒有找到。此書敘述得詳盡而有趣,但我認爲有些冗長。
關於卡羅來納的歷史,約翰·勞森的一部16開本的薄書《卡羅來納史》是可以推薦的最早和最好的著作,此書1718年出版於倫敦。
勞森的著作首先記述了卡羅來納西部的發現經過。這部書是用旅行記的形式寫作的,作者的敘述有些雜亂,其觀察也很膚淺。只是對當時野蠻部落中流行的天花和酗酒所造成的荒廢情景進行了深刻的描述,而對那些部落風行的並因爲歐洲人的到來而又加劇的道德敗壞行爲,也記述得饒有風趣。
勞森著作的第二部分,對卡羅來納的自然狀況和物產進行了專門的描述。
勞森著作的第三部分,生動有趣地敘述了當時印第安人的風尚、習俗和管理組織。
在該著作的這一部分,作者的才華和獨到之處充分顯示了出來。
勞森的這部著作,寫到查理二世時期賜給卡羅來納以特許狀爲止。
這部著作的基調是輕快的,但總是失於下流,與同一時期在新英格蘭出版的著作的深沉筆調完全不同。
勞森的這部著作,現在在美國已經很難見到,而在歐洲就更難找到了。但還有一部孤本存於王家圖書館。
我從美國的最南部分一直遊歷到它的最北部分,這其間的廣大地區直到很晚以後纔有移民開進。
我首先應該介紹一部非常值得一讀的彙編,名叫《馬薩諸塞歷史學會論叢》,1792年出版于波士頓,1806年再版。這部著作沒有被王家圖書館收藏,而且我相信其他圖書館也不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