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像美國那樣最不注重哲學的國家,在文明世界里是沒有的。
美國人不僅沒有自己的哲學學派,而且對歐洲的互相對立的所有學派也都漠不關心,甚至連它們的名稱都可以說是幾乎一無所知。
然而,我們很容易就能發現,幾乎所有的美國居民,都在根據同樣的準則運用他們的頭腦,都在用同樣的方法指導他們的頭腦。也就是說,美國人盡管從未在解說他們的準則上下過工夫,可是他們卻有一種大家共通的確定的哲學方法。
擺脫一統的思想、習慣的束縛、家庭的清規、階級的觀點,更或者在一定程度上擺脫民族偏見;而僅僅把現存的事實視為創新和改進的較為有用的學習材料,把傳統視為一種習得的知識;全憑自己的實踐并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探索事物的原因;不管用手段去獲得結果,不注重形式而去深究本質——這一切便是我將要稱做美國人的哲學方法的主要特征。
假如想再進一步從這些特征中找出一個足以概括其余一切特征的最主要特征,那么,我們便會發現每個人在運用他們的頭腦時,大部分僅僅依靠一己的理性努力。
所以,美國可以算是世界上研究笛卡兒的學說最少,但卻實行得最好的一個國家,這并沒有什么好奇怪的。
因為美國人的社會情況不需要進行思辨的研究,所以他們不讀笛卡兒的著作;而他們按照笛卡兒的名言行事的原因,則是由于這個同一社會情況自然地讓他們的思想接受他的名言。
在民主社會里盛行的接連不斷的運動之中,上一代和下一代之間的聯系會逐漸松弛甚至斷絕,每個人容易忘記祖先的觀點且并不為此而感到不安。
生活在這種社會環境中的人,會不再信守他所屬的階級的見解,因為階級這種事物可以說將不復存在,而目前依然存在的階級也是由一些游移不定的分子來構成的,以致他們的團體自身根本不會有能夠控制其成員的真正能力。
在公民們的素質差不多完全一樣的國家里,一個人的智力對另一個人的智力的影響,必定是極其有限的,由于大家的能力比較接近,誰也不承認別人必然比自己優越和強大,大家都時刻用自己的理性來進行判斷,認為它才是真理的最近便和最明顯的源泉。這不僅表明人們不相信某一特定的人,而且也沒有相信任何人的什么話的興趣。
所以,每個人都自我封閉起來,試圖從封閉的小圈子里來對世界進行判斷。
美國人的這種只依靠本身確立判斷準則的習慣,就使另一種思維習性在他們的頭腦中產生了。
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經他人幫助就完全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所遇到的一切小困難,所以,他們容易由此得出世界上沒有什么事情為人的智力所不逮,一切事情都是可以解釋的這種斷言。
所以,他們不愿承認有的事物是他們所不能理解的,以至于很少相信反常的離奇事物,而對于超自然的東西則是幾乎到了厭惡的地步。
他們之所以喜歡把自己研究的事物弄得一清二楚,是因為他們習慣于相信自己找到的證據。所以,他們要想方設法揭去事物的層層外皮,排除使他們與事物隔開的所有東西,推倒妨礙他們觀察的所有東西,以便于在最近距離內和光天化日之下對事物進行觀察。他們的這一觀察事物的方式,又很快導致他們輕視形式。在他們看來,放在真理與他們之間的形式是無用而令人討厭的屏障。
所以,美國人是從自己身上找到這個方法的,他們用不著到書本里去汲取那些哲學方法。其實,我覺得歐洲也曾出現過同樣的情況。
隨著身份日趨平等,在歐洲,人們之間越來越沒有差別,這種方法就已經建立起來并且逐漸普及了。
現在,讓我們來談一談歐洲發生的一些事件的時間聯系。
在16世紀,宗教改革家們對許多教義仍避而不作公開討論,雖然他們已經開始用個人的理性去論證這些古老的信仰中的某些教義。到了17世紀,笛卡兒在狹義的哲學方面,培根在自然科學方面,都放棄了一直被人們所公認的公式,打破了傳統在學術界的統治,推翻了巨擘們的權威。
接著,18世紀的哲學家們又將上述的原則推廣開來,試圖用每個人的個人體會去論證他們所信仰的一切東西。
大家都清晰地了解,笛卡兒、路德和伏爾泰采用的是相同的方法,只是他們在運用上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之處。
然而,宗教改革家們非要只在狹窄的宗教觀念的圈子里打轉轉的原因又是什么呢?笛卡兒本來能夠在一切事物上應用他的方法,可是他只想把它用于某些特定的問題上,并且認定人們應當自行判斷的不是政治的事物,而只是哲學的事物,這一切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到了18世紀,這個同一方法突然得到普遍應用,而在這之前,它是笛卡兒及其先驅者們未曾想到或拒絕推廣的,這其中原因又是什么呢?再者,我們所說的方法為什么在這個時期突然走出學術界,滲入社會,成為智力活動的共同準則,并在法國得到了推廣,而后,歐洲的所有國家都暗中遵行或公開采用了它呢?
我們所說的哲學方法盡管早在16世紀就已經產生,在17世紀達到一般化和精確化,可是在這兩個世紀均沒有能夠得到普遍的應用,其原因就是當時的社會情況、政治法令和這些主要原因所造成的思維習慣都在阻止它的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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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方法出現于人們開始趨于平等和彼此相差無幾的時期,只是得以被普遍遵行,則是在人們差不多完全一樣和身份幾乎完全平等的時代。
所以,18世紀的哲學方法是具有廣泛的民主性的,而并非法國人所專有,這就是它能在全歐盛行,并使全歐的面貌為之一新的原因。法國人之所以能使世界有天翻地覆的變化,是因為他們首先提出了一種能夠使人容易攻擊一切舊的東西并為一切新的東西鋪平前進道路的哲學方法,并且普遍推行了這種方法,而并不是說因為他們改變了自己的古老信仰,革新了自己的古老民情。
假如現在有人問我:法國人現在能比平等更為源遠流長而且已經相當完備的美國人更嚴格地遵行和更經常地使用這種同一方法的原因是什么?我的回答就是:這有一半歸因于下列兩種情況。我們必須首先了解清楚這一點。
我們決不能忘了,正是宗教使英裔美國人的社會得以建立的。所以,在美國,宗教是同它在這個國土上產生的全部情感和整個民族的習慣交織在一起的。這就讓宗教獲得了一種特殊的力量。
除了上述的這一強而有力的原因之外,還有一個發揮了不小作用的原因。它就是,宗教在美國僅僅掌管宗教方面的事情,政治事務和宗教事務完全分離,因此人們可以容易地改變舊的法制而不觸動舊的信仰。
所以,基督教對美國人的思想仍然保有巨大的控制力量。其次,我還想著重指出,基督教不僅僅是作為一門經過論證而被接受的哲學在發生著支配作用,而且還是作為一種不需要論證就被信仰的宗教在發生著支配作用。
在美國,基督教的各教派林立,而且不斷地在改變自己的組織,然而基督教本身卻是一個不可抗拒和基礎穩固的存在,既沒有人想去保衛它,又沒有人想去攻擊它。
美國人在未經過論證而接受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之后,也就承擔了接受基督教所提出和支持的諸多道德真理的義務。所以,這就把個人的分析活動限制在了狹小的范圍之內,讓人們的主要觀點多數不受個人的分析。
我上面所說的兩種情況中的另一種情況如下:美國人有民主的憲法和民主的社會情況,可他們卻沒有經歷過民主的革命。當年他們到達這片土地時,其情況依然幾乎與我們今天在這片土地上看到的相同。這一點很重要。
任何革命都需要動搖舊的信仰,貶低原來的常規思想,削弱當局的權威。所以,或多或少地,所有的革命都要產生一種讓人自主和為每個人的精神開辟近乎無限的活動空間的效果。
當舊社會的各階級間的長期斗爭結束,人們的身份逐漸平等時,對他人的忌妒、憎恨和輕蔑感,以及自己的過分自信和高傲感,可以說就會立馬涌上人們的心頭,并且會在一段時間內對人起到支配作用。對在人們之間創造隔閡,讓人們只依靠自己去獲得知識而互不相信對方的判斷起到巨大作用的,正是這種與平等背道而馳的現象。
于是,每個人都力圖自理自立,并榮于凡事自有主見。人們之間的聯系不再依靠思想,而只是出于利害關系。并且可以說,人們的見解已經不過是一堆飄散四方的智力塵埃,再也無法收攏和集結在一起。
所以,伴隨著平等而來的精神的獨立感,從未像在平等開始建立的時候與為鞏固平等而努力奮斗的這期間表現得那樣強烈,那樣過分。所以,必須細心地把革命所造成的無政府狀態,和平等可以提供的那種智力活動自由區分開來。為了不對未來期望過高或恐懼過甚,人們應當對兩者分別進行研究。
我決不認為生活在新社會的人應當經常濫用他們的個人理性,雖然我相信他們會經常應用自己的個人理性。
我是根據一個最能廣泛地適用于民主國家的原因才這樣說的。久而久之,個人的思想獨立性一定會被這個原因限制在固定的,有時甚至是狹小的范圍之內。
在下一章,我將敘述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