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可以讓聯邦擁有金錢和士兵,但是各州有保護人民的意愿和慣例。這個時候聯邦主權只是一個抽象的存在,只與少數的對外事務有關。然而各州主權是一個完全能被人們感知的存在,也容易被人了解,人們隨時隨處都可以看著它行動。前者是新的事物,后者是與人民同時產生的。
聯邦主權是人工創造的;然而各州的主權卻是天然存在的,州主權就像家庭中的父權一樣,不必費多少力就能建立起來。
聯邦主權只是在一些重大問題上涉及個人利益,它代表著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家,一種模糊不清的感情。但是各州的主權讓每個公民每天都能感覺到它的存在,精心地掌管著每個公民的事;負責保衛每個公民的生命財產和自由,所以這個主權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每個公民的安危。各州主權依靠的是人民的傳統和習慣,地方的偏見還有地方和家庭的私心。一句話,它所依靠的是使愛鄉土的天性根深蒂固地扎在人們心中的一切東西。怎么能懷疑它的好處呢?
雖然立法者無法阻止兩種主權在聯邦制度中發生沖突,但是應該盡一切努力避免聯合起來的各成員將其訴諸戰爭,而勸阻他們盡量采取和平的方式。
所以,除非聯邦的成員之間存在著很多能使聯邦團結的因素,否則聯邦的公約很快就會遭到破壞。
同樣聯邦制要想成功,不僅需要良好的法律,還需要有利的環境。
①例如,按照憲法規定,聯邦有權出售空地,將進款作為自己的收入。如果俄亥俄州以憲法上所說的土地只是指從來沒有被任何一個州管轄的土地而言為由,聲稱自己對被聯邦進行出售的那塊在其境內的空地擁有所有權,要自己出售這塊空地。實際上,由此產生的爭訟應是通過聯邦購買那塊空地的人和通過州購買那塊空地的人之間的爭訟,而不應該是聯邦和俄亥俄州之間的爭訟。但是,如果聯邦的法院判決由聯邦購買土地的人勝訴,而俄亥俄州的法院主張競爭者應擁有土地,那么這個法律還能站得住腳嗎?只要是結合成聯邦的成員,之前都有過一些共同利益,這些利益就是促使他們聯合的精神紐帶。
但是,人與人之間除了物質利益以外,還有思想和感情。對一個聯邦的持久存在,文明的重要性不亞于各成員的結盟需要。在瑞士,沃州和烏里州的文明是有很大差別的,這種差別就像19世紀與15世紀的不同,嚴格說來,瑞士從古至今都沒有成立過聯邦政府。這個國家只是由幾個州組成,只存在于地圖上。中央政府只要試圖對整個瑞士實行一樣的法律,我所說的這一點馬上就會得到證實。
有一個事實有助于美國建立聯邦政府。州跟州之間不僅有大致相同的利益、起源和語言,而且還處于同等的文明水平。這些條件使它們的聯合變成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個歐洲小國,其不同地區間的相同之處多于面積相當于大半個歐洲的美國。
從緬因州到佐治亞州,距離約400里約(1000英里),但兩州之間的文明差異卻小于諾曼底和布列塔尼之間的差異。因此,前兩者比后兩者更加容易結合起來。
國家的地理位置的優越性,加上居民的風氣與習慣,為美國的立法者提供了便利。聯邦制的建立和保持,其實都應該歸功于國家的地理環境。
戰爭是最能影響一個國家生存的事件。在戰爭當中,公民必須團結,甚至團結得要像一個人似的:他們要共同對敵,共同為保衛國家而戰斗。
如果問題只是在于維持國內和平和促進國家繁榮上,那么只要政府勤于政務,被統治者通情達理,人民熱愛祖國就夠了。但是,當國家正在與另外一個國家進行一場大戰時,公民就必須付出大量的犧牲并忍受痛苦。如果這個國家覺得公民應該自愿投入戰爭,那這個國家對人性還不了解。
因此,凡是贏得勝利的國家,大部分都不得不加強政府的力量。而沒有取得勝利的國家便被征服。一場長期的戰爭,要么使國家因失敗而滅亡,要么使國家因勝利而導致專政。這兩個結果都是可悲的。
因此,一般來說,一個政府的弱點只有在戰爭中才會暴露得最為明顯;并且之前我已經說過聯邦制政府自身的缺陷就是它太軟弱。
在聯邦制政府中,不僅沒有中央行政集權和類似的現象,就連中央政府集權本身也是不完整的,因此當中央集權不完整的國家同中央集權完整的國家交戰時,軟弱就來源于此。
從美國憲法的規定來看,美國聯邦政府雖然比任何一個聯邦制政府都有實權,但是這種實權的缺陷顯而易見。
下面我們就舉一個例子,讀者從中可以看到這種情形。
美國憲法授權國會向各州征兵,以便平息內亂或抵御外侮,同時又宣稱總統為合眾國陸海軍總司令。
1812年戰爭時期,總統曾令北方的民兵開赴前線;但是,因為馬薩諸塞和康涅狄格兩個州的人們覺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害而拒不執行。
他們指出,憲法說在有內亂或者外侮時聯邦政府才有權召集民兵,但是現在的國家既無內亂又無外侮。他們還補充說,授權聯邦可以召集民兵的憲法,也保留了各州任命軍官的權力。因此,如果按照他們對憲法的解釋,在戰爭中只有總統有權指揮民兵。但是軍隊豈能只由一個人指揮!
贊同這種荒謬的說法的,在兩州不僅有政府和立法機構的工作人員,而且還有法院的工作人員。所以,聯邦政府想招募所需的軍隊只好到別處去①。
那么,只靠相對完備的法制去保護聯邦,為什么就能幸免于難呢?因為它從未遇到過令人恐懼的戰爭。
美國這個遼闊的大陸可以使人們盡情發展事業,兩側的大洋使它幾乎與世隔絕。
加拿大只有100萬居民,并且由兩個敵對的民族組成。寒冷的氣候限制了領土的擴張,還使它的港口6個月都不能通航。
從加拿大到墨西哥灣,中間還有很多野蠻部族,面對6000名士兵就陷入了半滅亡的狀態。
在南部,美國與墨西哥接壤。這里也許有朝一日會發生大戰。但是,那個地方還不夠開化,道德敗壞,國家貧窮,使得墨西哥需要經過很長一段時期才能躋身于大國之林。而歐洲列強離美國太遠,不足為懼。(O)因此,美國的幸運之處就在于它處在一個不會發生大戰的優越地理位置,而不在于它有一部可以使它頂得住大戰的聯邦憲法。
我對聯邦制的優點的欣賞是無人能比的。我認為,聯邦制度是最有利于人類繁榮發展和自由進取的強大組織形式之一。對已經采用這個制度的國家的命運我表示羨慕。但是,我又總不敢相信,實行聯邦制度的國家能夠在力量平等的條件下跟一個中央集權的強國進行長時間的斗爭。我覺得一個國家如果在面對歐洲的幾個強大軍事君主國的時候敢將主權分成兩個部分,那么這個國家就等于放棄了自己的政權,也由此放棄了生存權,導致國家的名字不復存在。
新大陸是令人向往的地方,人們在那里可以自我奮斗。只要你敢去追求,那么你就能從中獲得幸福和自由。
①肯特:《美國法釋義》第1卷,第244頁。請注意,我上面舉的例子,發生于現代美國憲法頒布實施之后。如果追溯到制定第一個聯邦憲法的時期,我還會舉出一些更有說服力的事實。當時,全國欣喜若狂,革命的代表者是一位最孚眾望的偉人。但在這一個時期,國會可以說一無所有,始終缺乏人力和金錢。國會提出的一些良好的計劃,總是在執行中被擱淺;聯邦一直處于垮臺的邊緣,主要是由于它的敵人軟弱無力才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