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央情報局展現獠牙,這個血雨腥風可就不一般了。就連其風頭,一時間也蓋過了正在江南大地如火如荼開展的白色風暴運動。
說白了,大隋的白色風暴鬧得再兇,也針對士人階層不假,但地方的官員牽連并不算多。即便也有不少官員被拉出去批斗,乃至于被游街,但多是無關緊要的閑雜人等,更多是不得民心之輩。
開個玩笑說,再是士人階層內部矛盾,經造反者的手把一個江東省省長和一個蘇州之州長拉下馬,風險就已經很高了。我還敢把江東省,乃至于江蘇省的所有主政官員都拉下馬,乃至于讓三級**完全陷入癱瘓嘛,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如此一來,大隋江南兩個行省何以節制,不是徹底亂成一鍋粥嗎?再者說,白色風暴鬧得再兇,為何沒有引起各地**的過度抵抗?有死道友莫死貧道,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作祟,更有部分人遭殃,部分人受益之利益驅使罷了。
但是,現在中央情報局出手,可就沒有這些顧忌了,更跟白色風暴的性質完全不一樣。地方**再有依仗,再是強勢,能和大一統的中央政權相比嗎?不然,我為何下個江南,還要帶五萬兵馬過來?
所以,先有江蘇省杭州預備總隊之總隊長,后有杭州之州長、書記,乃至于幾名杭州副州長,被中央情報局從任上拿下,直接交由江東省監察分部查辦。后有大批江東、江蘇兩省的地方官員被一一拿下,就是必然的結果了。
當然,有一說一,這些杭州州長之流,還算命好的,就因為職權很高,中央情報局雖然有我的旨意,也不敢行事過于偏激和莽撞。也沒別的,這些人依據我所掌握的情況,最多算個不作為和失職,估計連從犯都夠不上。
可輪到其他涉事的官員身上,萬萬就沒有如此的好運了。別說監察分部,他們還不夠格,就連杭州監察司,也已經無權過問了。里面的不少人,是被中央情報局特工抓捕后,直接移交到江蘇省法務分部進行集中審判。
要說這兩個方式,我說起來是輕飄飄,里面的門道可就大了。首先,眾所周知,大隋當下的監察部和刑部一樣,也只負責案件的調查取證和審訊。其中,刑部及各省之法曹,以及各州之司法,只負責民事方面。
哦,法曹是現今大隋各省直接對接刑部的下級刑事衙門,理解為省公安廳就好。司法這個東西,原本只是法曹的另一個稱謂,但現在也屬于各省刑事衙門的下級單位,理解為各州的地方公安局就行。
而監察院之監察部,下到省監察分部,再到各州監察司,則是負責官員涉案調查和取證的部門。法務部乃至于各州法務司,也只有案件的審判之權。
這也就是說,法務部不承擔案件調查的工作,只是依據證物和大隋的律法進行判決。至于你冤不冤,是不是屈打成招,法務部不是不能管,而是沒有管的責任和義務。那么,這是誰的責任和義務呢?自然就是監察部所要承擔的工作。這個工作流程,我好似以前詳細解釋過。
所以,在這個里面,大量的官員被移交至江蘇省法務分部,監察部乃至于各州監察司,其實就沒有再出現過。這是個什么意思呢,也就是中央情報局直接取代了監察部的職責。
沒有嚴格的調查取證程序,還有中央情報局的身份所在,這個判決該倒向誰,對官員們又是何其不利,其實就可以想象了。至于我的理由也很簡單,就是這個杭州地方監察司建立還不夠完善。必須事急從權,就由中央情報局越俎代庖了。
要說這一部分官員,其實也算命好的,怎么說中間還存在一個形式上的審判環節,對吧?大量處于更底層的官員們,卻是被中央情報局直接給處死了,甚至連罪名也懶得給。
有一說一,這樣的處理方式,在以前中央情報局的身上,肯定是沒有出現過的。說白了,秦俊臣和文修等人的死,許多朝臣都懷疑過中央情報局,乃至于懷疑到我的頭上。但懷疑畢竟是懷疑,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也沒有人敢去亂說。
另外,同樣也有過一些朝廷官員,被中央情報局給盯上了,但移交到監察部查辦后,就算完成了中央情報局的職責。哪有如今這般,光明正大的干預司法公正,甚至是直接決定一個人,乃至于一個朝廷命官的生死。哪怕,他們也只是一些中低級官員。
我之所以要這么干,一方面是我真的很生氣。若說在北平遇襲,那畢竟是在敵占區,而襲擊者也不過叛軍罷了。可這次,我竟然是在杭州城外遇襲,大隋的江南重鎮之一,而且襲擊者還多是我視為子民的大隋百姓。兒子來造老子的反,這種事情,換誰也想不開了。
另一個方面,也就是我覺得,自己以前還是太講原則,也太講規矩了些,讓某些人看輕了我的雷霆手段。那好,我就不講規矩,給這些人好生看看,這樣的結果,是不是他們能夠承擔的。
要說,還有別的原因嘛,自然也是有的。沒看見我給中央情報局自行處死這些中低級朝廷命官時,所交代的理由嗎?
唉,這些低級官員,品級也太低了些,根本夠不上江蘇省法務分部來審判的道理。照理,應該由杭州法務司或者各縣法務局來判決。可朝廷的旨意下達這么久了,別說各縣的法務局,包括那個杭州的法務司,都還和司法混在一起,是既要當運動員又要當裁判,我又怎么信的過呢?所以,既然如此,就由我親自代勞好了。
只要這個事件傳出去,我就想看看這些大隋的中低層官員,以后該怎么選擇了。說白了,中央監察三部,落實到地方和基層,為什么也和大隋稅改一樣,完全落實不到基層呢?即便有些地方執行下去了,怎么就完全變了味道呢?
還是沒別的,里面存在的客觀原因有。比如,什么熟悉相關律法的人員少,經費有限之流。可主觀原因,才是根源。說到底,就是我損害了他們的既得利益。包括這些人在大隋百姓面前,也當慣了特權階級。我要把他們的手腳悉數束縛起來,試問誰會樂意?
那好,這些人不是覺得我屎尿多嗎?那我就用鮮血的代價,讓他們明白一個真理。就是這些人在百姓面前是特權階級不假,可大隋真正的特權階級是誰?其實還是我。在我的面前,他們一樣只不過螻蟻。
說的更直接些,監察院成立后,這些人的手腳被困住,其實我的手腳也是被捆住了。如果一切要按規矩來,不管這些官員貪污不貪污,賣國不賣國,還是造反不造反,我也是不好再直接定奪這些人之生死的。
換而言之,依據我設定的大隋法律程序,官員涉案,這是必須經過監察部,乃至于審計部配合調查后,最后才由法務部相關職司,根據證據的完善程度和大隋律法來進行判決。同時,他們還有聘請律師辯護的機會。
也就因為還不完善,所有人的注意力,其實根本還沒有聚集到這個問題的本質。這才有了我獨斷專權,乃至于中央情報局直接介入的機會。
利用這個機會,我就是讓這些人,乃至于大隋朝有點見識的官員都明白,相比于看著自己碗里那點剩飯剩菜,還不如看清楚我是給了他們多大的福利,更是如何在保障他們的切身利益。
所以,在這次雷霆處置的事件后,如何讓我滿意,如何讓我放心把中央情報局這頭兇猛的野獸給關起來,這才是他們應該思考的問題。
至少,監察三部落實到基層,是不用我多操心了。這些人首先就會先辦的妥妥當當。不然,我下次發火再找個什么法務司、監察司,乃至于縣法務局和監察局不健全的理由,不是純粹給自己添堵,連個活動和周轉的空間也沒有了。
當然,杭州的官員要遭殃,同為江蘇省管轄的福州之官員,又豈能不遭殃,甚至遭殃更為嚴重。倒沒別的,福州是福王楊豫的封地,理論上福州的最高決策者。而楊豫自從被父皇攆到福州后,已經在福州經營近十載,其人脈和關系網可以想象。
即便現今的福州,已經變成了大隋的二級管理機構,上面還有個江蘇省壓著。可江蘇省才成立多久,自己能運轉順暢就不錯了,那還有去顧忌福州的時間。
所以,自山賊亂匪攻入福王府,導致福王不幸遇難的消息傳出后,我第一時間就率軍趕到了福州,也安排了很多的事情。要說大的方面,也就那么幾個。
首先,山賊橫行擾亂地方,竟然還攻入了王府,一大批福州官員,不論文武,都是要問責的。只是這次,鑒于大量的陳清奏折,我沒有再獨斷專權,也愿意接受朝臣的建議,就是將這些涉案官員,均交由江蘇省監察分部乃至于火速成立的下屬監察司和監察局去統一查辦。
自然,中央情報局也要重點介入,我可不能因為這些官員的官官相護,失去了總的控制。說到底,我給一些官員留了活動空間不假,可涉及到我根本利益中的某些人是必須死的,這就是我的訴求。
其次,這些被擊潰的山賊,必須要悉數殲滅,我也必須給福王報仇雪恨不是?只是這些山賊亂匪,現已多數逃竄至琉球,也就是后世的寶島臺灣。
但沒有關系,我馬上就調集了北海艦隊,集結水師前來支援,加之杭州軍鎮第十六軍的三個師,有了這幾萬兵馬橫渡臺灣海峽,想來足夠剿滅這些逃潰的亂賊了。